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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陈道明有句暧昧的考语批给李小冉——“她还不是那块肉,招惹不来狗仔队。”
第一次知道李小冉这个名字是在《来来往往》。
她演一个第三者,而且还是第二任的。在耀眼的许晴掩盖下,她只能做一片绿叶。第一印象是她的漂亮。除此之外就没留下什么了。后来有了《像雾像雨又像风》,才开始注意到她。
作为一个学了多年舞蹈,亦非科班出身,而且以近乎“高龄”的时段涉足影视圈的新人,能演到这个份上,已经实属不易。但如今这个喧嚣的世界,人们追逐的是一线的红人,他(她)们才是明星,聚光灯外,小星星多不胜数,也只能在寂寞中追赶或沉沦。若论外表,李小冉又能有几多胜算?如果只有漂亮,“花瓶”的帽子又是跑不掉的了——妮可·基德曼与阿汤哥离了婚,又拿了小金人,还不是得戴着这顶帽子到处展示她傲人的胸部,直到在《红磨坊》里证明了她靓丽的眼睛不只会放电而且可以传情,这才得以在星光大道上按下手印,跻身“一姐”之堂。

直到拿出《别了,温哥华》,李小冉才真正引起大众的注意。如果说《来来往往》的时候她还在站在门外,《像雾像雨又像风》仅算初窥门径,《别了,温哥华》才是她踏入影视圈的敲门砖。有了“粉丝”的追捧,有了纷沓而至的片约,身为新时代的文艺工作者都无一例外地面对极大的诱惑和困惑-“往前一步是黄昏,退后一步是人生”。是越来越红、半红不红,还是就此退隐江湖嫁作商人妇?倘若要更进一步,又如何上得百尺竿头?
如果有一本《娱乐圈成名速成指南》,名列榜首的至尊宝典绝对是造绯闻。一部再烂的剧集,有俩男女兴风作浪镀点粉红,自然会引来媒体附骨的追杀。多上几次娱乐版头条,多攒点网站点击率,想不红都难。且此招可反复使用。当红的绯上二线的,则红者更红,半红者也红起来,就如《阿Q正传》里赵司晨傍了假洋鬼子,也就“革命”了;二线的绯上二线的,则可一并成当红,比如岳不群和林平之同练“辟邪剑谱”,一个做了五岳派掌门,一个杀得余沧海想自杀都没门;倘若当红绯上当红,笑得脸烂赚到手软的就是唱片公司和影视公司的老板了。

娱乐圈人士如果真擦出火花,多半不会用这宝典。林子祥娶叶倩文,枪都没响一下,鬼子就进村了;吕丽萍嫁孙海英,也是过了许久才被拿出来做了头条新闻。论这几位在江湖上的地位和资历,如果愿意炒一炒,不连续骗它几个月的眼球才怪。正是那些心怀鬼胎,想利用或想被利用的人士,才会乐此不彼花样翻新地炒炒花边,就算真擦了点火花,也如鬼火一般,闪闪烁烁不敢直面观众。

据说陈道明有句暧昧的考语批给李小冉——“她还不是那块肉,招惹不来狗仔队。”李小冉也在多个场合发表公告:“绯闻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陈道明的话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李小冉不是肉,引不来逐臭的苍蝇,切断了绯闻的发生源;李小冉不做那块肉,狗仔队就无从下嘴。
这世界越来越功利,观众也越来越挑剔,靠绯闻和炒作起家乃至立身的星们就像方便面,制作简单且能快速果腹,但吃多了难免就要反胃。靠自己的打拼扬名立万,方能成就一席精妙盛宴,即使成不了龙虾,做一盘清新可人的小菜,也能让人齿颊留香。
无绯闻,一身干净,且能安心做事,于已于众都是一件好事。
无绯闻伴奏,即使做盘小菜,也会理直气壮,否则就是成了龙虾,也有一股子馊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