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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助词“了2”在句子中的隐现情况及其复杂,对外汉语教学与机器翻译也迫切要求我们对“了”的隐现规律做出更为具体的描写和解释。本着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语法研究原则,本文仅对“要……了”结构中“了2”的隐现做一些探讨。
关键词:规律;考察
现代汉语中,“了”在句中可以分别用在动词后以及句末。我们将句末的“了”称作语气助词“了2”;动词后的“了”称做动态助词“了1”,通常做完成体标记,且其后必然会有其它后续成分。相比较而言,处于句尾位置这一条件也为“了2”的意义衍生提供了句法條件,因此“了2”具有的意义更加丰富,在语义表达和理解上更加复杂。
一、“了2”在“要……了”中的隐现
在“要……了”中,“要”和“了2”共现构成“要……了”结构时,共同标记将来时意义。如“火车要进站了”、“天要下雨了”。“要”在表示认识情态的同时,也带有“将要”的将来时意义。而“了2”同时作为将来时标记,决定动作发生是近时将来还是远时将来,起到加重语气的作用。如“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指说话人提醒听话人动作即将发生;而“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了”,“了2”的作用便是加强确切的语气,动作发生是在更近的将来。
语法意义决定语法形式,“了2”在“要……了”结构中的隐现首要制约因素还是说话人的语义表达需求。在话语中是否使用“了2”,首先取决于说话人是否想表达其所代表的语法意义。学者们认为“了2”的核心语义在于界变,是表状态由非P进入P,或由P进入非P的变化。如“我们走了”、“她跳起来了”等。但是在“要……了”句型中,“了2”的界变语义主要表现在:
1.动作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将要进入界变状态,如“我要把苹果给张迪了”、“明年我就要毕业了”等。
2.表示事物或人的形状将在时空上发生变化,如“天要晴了”、“树叶要绿了”等。
3.人的情态的界变:指人们对某个事物的某种情绪从无到有,或从小到大,从普通到极致,或者对某种行为的判断、决策、评价的变化。如“她要生气了”、“他们要来了”等。
在“要……了”结构中,语法形式是“助动词‘要’+动词+了2”,由于有表将然义的助动词“要”共同作用,其语义特点也制约了“了2”的语义表现,因此该结构中的“了2”通常表示提醒听话人即将要发生的事态的客观变化或说话人的主观交际意图的变化,往往是作为新知成分出现的。
即使有了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作为“了2”出现的首要条件,我们还是可以在大量的句子中发现,具备了“了2”的出现条件,可“了2”却不应该出现,如果出现了就成了错句。如:
后天他叔叔要从日本来广州了,我们要去机场接他了,接了他,我们要回家吃饭了。
“要……了”中的“了2”的隐匿情况,要从语法、语用等多个方面考虑。
(1)从句法功能的角度来看,“助动词要+动词+了2”结构做谓语时,如:①我要做作业(了);②火车要开动(了);③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了);④飞机要着陆(了)。
这四个句子都表某事即将发生,①②③有没有“了2”其实对语义没有造成多大的偏差。“要”作为将来时的语法标记,表示说话人提醒听话人自己要做某事。“了2”的语法意义是表将来的变化,这种将来的变化也是由助动词“要”共同实现的。因为“要”本身就有“提醒事情将要发生变化”这样的语义,变前项与变后项的语义差别并不明显,所以“了2”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加上“了2”之后只是会显得动作发生的时间更加迫近,说话人的心意更加坚定。此时“了2”可自由隐匿。
但是如果动词为单音节时,比如句④,删除“了2”后只能勉强成立,或者说不符合中文说话习惯。这是因为“落”是单音节,所以需要“了2”来补足音节成双音节。此时“了2”不能匿。
(2)“要……了”作定语时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修饰主语和宾语时,“了2”可以自由隐现:要吃到嘴(了)的鸭子飞了;这要开始(了)的比赛将会很精彩;他不能接受帝国要灭亡(了)的现实;乘客们都想在第一时间逃离这架要坠毁(了)的飞机;②做定语时,如果“要”和“了2”之间的其他成分比较复杂,那么兼顾语言的节约型原则,“了2”一般要隐匿。如:他是一个要被组织委以重任的人;这些要被秦始皇淹坑埋致死的儒生们还全然不知情。我们一般不会说:他是一个要被组织委以重任了的人;这些要被秦始皇淹坑埋致死了的儒生们还全然不知情。
节约型原则在语段中也尤为重要。在语段中,“了2”隐而不现的情况较为普遍,在任何动词后边能可能存在。语段中从简去繁的语用规则限制“了2”的泛化出现,句外语境和局内语境也给它的隐匿提供了条件。
(3)数量词不能和“要……了”结合,如:
我要买两本书。
我要买两本书了。
与此类似,在我们表达数量上进入另一个状态时,也不能说“要三个了”,而只能说“快三个了”或者“快要三个了”等其他形式。
(4)“了2”的隐现与话语环境。在每种语义变体下,隐现不仅与上下文语境有关,也与说话人当时的真实环境有关。如:“他要走了”和“他要走”这两个句子,在警察抓小偷时,警察发现小偷要逃跑,急促地对同伴说“快,他要走”,不必加“了2”,因为“要走”本身也是一个未知信息,“了2”只手辅助变化,起加强作用。但是如果在一般语境中,可能会说“他要走了,我们去送送他吧”表达一种对变化的感慨,是要有“了2”的。
二、结语
“了2”是汉语态的标记,既可以表示事件的实现,也可以表示出现变化或新情况的出现,同时还有“提醒”的语用功能。我们要从语法形式去发现其语法意义,也要通过综合,使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统一对应起来。
参考文献:
[1]陈忠.“了”的隐现规律及其成因考察[J].汉语学习,2002,1.
[2]倪菊华.现代汉语“要”的情态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8,5.
[3]彭小川,周芍.也谈“了2”的语法意义[J].学术交流,2005,1.
[4]沈家煊.“有界”与“无界”[J].中国语文,1995,5.
[5]王巍.语气词“了”的隐现规律研究[D].吉林大学,2010,4.
[6]王巍.语气词“了”隐现的条件[J].山西师大学报,2012,9.
[7]CCL语料库检索系统.
关键词:规律;考察
现代汉语中,“了”在句中可以分别用在动词后以及句末。我们将句末的“了”称作语气助词“了2”;动词后的“了”称做动态助词“了1”,通常做完成体标记,且其后必然会有其它后续成分。相比较而言,处于句尾位置这一条件也为“了2”的意义衍生提供了句法條件,因此“了2”具有的意义更加丰富,在语义表达和理解上更加复杂。
一、“了2”在“要……了”中的隐现
在“要……了”中,“要”和“了2”共现构成“要……了”结构时,共同标记将来时意义。如“火车要进站了”、“天要下雨了”。“要”在表示认识情态的同时,也带有“将要”的将来时意义。而“了2”同时作为将来时标记,决定动作发生是近时将来还是远时将来,起到加重语气的作用。如“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指说话人提醒听话人动作即将发生;而“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了”,“了2”的作用便是加强确切的语气,动作发生是在更近的将来。
语法意义决定语法形式,“了2”在“要……了”结构中的隐现首要制约因素还是说话人的语义表达需求。在话语中是否使用“了2”,首先取决于说话人是否想表达其所代表的语法意义。学者们认为“了2”的核心语义在于界变,是表状态由非P进入P,或由P进入非P的变化。如“我们走了”、“她跳起来了”等。但是在“要……了”句型中,“了2”的界变语义主要表现在:
1.动作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将要进入界变状态,如“我要把苹果给张迪了”、“明年我就要毕业了”等。
2.表示事物或人的形状将在时空上发生变化,如“天要晴了”、“树叶要绿了”等。
3.人的情态的界变:指人们对某个事物的某种情绪从无到有,或从小到大,从普通到极致,或者对某种行为的判断、决策、评价的变化。如“她要生气了”、“他们要来了”等。
在“要……了”结构中,语法形式是“助动词‘要’+动词+了2”,由于有表将然义的助动词“要”共同作用,其语义特点也制约了“了2”的语义表现,因此该结构中的“了2”通常表示提醒听话人即将要发生的事态的客观变化或说话人的主观交际意图的变化,往往是作为新知成分出现的。
即使有了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作为“了2”出现的首要条件,我们还是可以在大量的句子中发现,具备了“了2”的出现条件,可“了2”却不应该出现,如果出现了就成了错句。如:
后天他叔叔要从日本来广州了,我们要去机场接他了,接了他,我们要回家吃饭了。
“要……了”中的“了2”的隐匿情况,要从语法、语用等多个方面考虑。
(1)从句法功能的角度来看,“助动词要+动词+了2”结构做谓语时,如:①我要做作业(了);②火车要开动(了);③老师要把苹果给高迪(了);④飞机要着陆(了)。
这四个句子都表某事即将发生,①②③有没有“了2”其实对语义没有造成多大的偏差。“要”作为将来时的语法标记,表示说话人提醒听话人自己要做某事。“了2”的语法意义是表将来的变化,这种将来的变化也是由助动词“要”共同实现的。因为“要”本身就有“提醒事情将要发生变化”这样的语义,变前项与变后项的语义差别并不明显,所以“了2”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加上“了2”之后只是会显得动作发生的时间更加迫近,说话人的心意更加坚定。此时“了2”可自由隐匿。
但是如果动词为单音节时,比如句④,删除“了2”后只能勉强成立,或者说不符合中文说话习惯。这是因为“落”是单音节,所以需要“了2”来补足音节成双音节。此时“了2”不能匿。
(2)“要……了”作定语时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修饰主语和宾语时,“了2”可以自由隐现:要吃到嘴(了)的鸭子飞了;这要开始(了)的比赛将会很精彩;他不能接受帝国要灭亡(了)的现实;乘客们都想在第一时间逃离这架要坠毁(了)的飞机;②做定语时,如果“要”和“了2”之间的其他成分比较复杂,那么兼顾语言的节约型原则,“了2”一般要隐匿。如:他是一个要被组织委以重任的人;这些要被秦始皇淹坑埋致死的儒生们还全然不知情。我们一般不会说:他是一个要被组织委以重任了的人;这些要被秦始皇淹坑埋致死了的儒生们还全然不知情。
节约型原则在语段中也尤为重要。在语段中,“了2”隐而不现的情况较为普遍,在任何动词后边能可能存在。语段中从简去繁的语用规则限制“了2”的泛化出现,句外语境和局内语境也给它的隐匿提供了条件。
(3)数量词不能和“要……了”结合,如:
我要买两本书。
我要买两本书了。
与此类似,在我们表达数量上进入另一个状态时,也不能说“要三个了”,而只能说“快三个了”或者“快要三个了”等其他形式。
(4)“了2”的隐现与话语环境。在每种语义变体下,隐现不仅与上下文语境有关,也与说话人当时的真实环境有关。如:“他要走了”和“他要走”这两个句子,在警察抓小偷时,警察发现小偷要逃跑,急促地对同伴说“快,他要走”,不必加“了2”,因为“要走”本身也是一个未知信息,“了2”只手辅助变化,起加强作用。但是如果在一般语境中,可能会说“他要走了,我们去送送他吧”表达一种对变化的感慨,是要有“了2”的。
二、结语
“了2”是汉语态的标记,既可以表示事件的实现,也可以表示出现变化或新情况的出现,同时还有“提醒”的语用功能。我们要从语法形式去发现其语法意义,也要通过综合,使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统一对应起来。
参考文献:
[1]陈忠.“了”的隐现规律及其成因考察[J].汉语学习,2002,1.
[2]倪菊华.现代汉语“要”的情态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8,5.
[3]彭小川,周芍.也谈“了2”的语法意义[J].学术交流,2005,1.
[4]沈家煊.“有界”与“无界”[J].中国语文,1995,5.
[5]王巍.语气词“了”的隐现规律研究[D].吉林大学,2010,4.
[6]王巍.语气词“了”隐现的条件[J].山西师大学报,2012,9.
[7]CCL语料库检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