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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的国家,治水一直是国家管理和社会生产与人们生活的重要事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应有效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问题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问题
1.1、基层水利人员业务水平低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数由基层水利人员进行管理,作为基层水利人员由于专业技能水平不高,而加之技术力量单薄,而且平时工作内容较为繁琐,学习和深造时间缺乏,再加之自身对学习存在一定的惰性,这样就导致其技术水平很难得到提升,而且实践工作经验缺乏,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无力承担。在工程管理工作中重建设轻,在建设时并没有对后期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经费进行考虑,从而导致运行维护经费和管理经费不足,导致工程建的越多,经费短缺的越厉害,再加之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维护意识,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1.2、重建轻管,运营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存在着重建轻管的问题,不仅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而且管理职能缺失,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得不到重视,而且目前一些小型水库及灌排设施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部分渠首工程只由村民进行自主季节性管理,使水利工程的正常效能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导致水利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行。
1.3、管理粗放,农民缺乏参与
目前在农村一些已经建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更缺乏必要的维修和改造,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也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很大一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往往还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就存在着老化失修的问题,不仅机电井带病作业,而且管道发生锈蚀及渗漏。很大一部分农民并没有意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与自身的利益相关,所以在管理中也很少进行参与,而且农村组织的领导或是成员也多数是组织安排的,很少进行民主选举,农田水利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
1.4、工程老化严重,得不到及时维护修理
一些水利工程,都是几十年前修建的,基于当时的人力、财力、技术水平,修建的工程只是满足当时的标准和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这些工程明显落后,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加上维护管理不到位,很多工程都存在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的情况,而新的工程由于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原因,往往又进度缓慢,老旧的农田水利工程加上未完成的工程,不能达到农业生产的供水需要,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落后的水利工程设备成了农业生产的瓶颈,作为水利和农业工作者,要了解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水利建设能高标准、严要求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高最佳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优质。
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明确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的主体自始至终是农民或是用水合作部门农民组织,这一点应该得到明确,所应该遵循的是“民办公助”原则。政府相应部门要不断对农民进行相关引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所有所的,在形式上可以灵活多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者应该也是管理者,经营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自己经营和租赁承包经营均可。
2.2、用水计量常态化
“供水到户、计量到户、定价到户”是应在北方广泛推广的一项水价制度。现阶段,在国有供水单位实施得较为广泛,下一步应该大力发挥农民用水部门的积极作用,将供水计量到户真正落实到位,应该看到没有农民用水部门的配合,在一些灌区光靠政府部门是不可能将这项制度落实好的。而南方比较湿润而且多雨,两部制水价比较科学合理。基本水费由国家承担,农民所缴纳的是计量水费。用水单位可以在小范围内按照面积缴纳水费。值得注意的是按水量收水费,公平原则很重要,各方的利益都要在考虑的范围。工程条件是是否按水量收费的根本前提。工程条件不好的地区,输水线路长,到达计量口以下至下游的农户水损失较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再进行水量收费很多农民是很难接受的。百姓的意愿永远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哪种方式可以得到广泛的认可,一般就选择哪种收费方式。
用水可以采用阶梯价格。不仅可以有效增加管理收入,还可以减少用水量的浪费。但是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地区的灌溉条件和土壤情况都不同,所以需要因地制宜。工程配套条件不完善的地区,水价的梯度应该做适当调整,可以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
2.3、完善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体系
建议进一步明确乡镇水管站的行政事业性质,并作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和设施,落实事业经费。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能力建设,提升其管理与服务的能力。与乡镇水利机构一起构筑起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乡镇水利机构应承担更多的公益性事業,如防洪、水土保持等,并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乡镇水利机构可以将小型水利工程移交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私人进行管理和经营。
2.4、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
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对产权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进行变革,都可被认为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中的这些权利又是可分的,而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内容,明晰所有权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针对某项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所有权者应发挥主导者和发包人的作用,政府发挥指导作用,而不应大包大揽。实施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应根据产权归属、公益性成分、设施规模、受益范围等情况进行分类,确定具体的经营方式。对于以公益性(防洪和农田灌溉)为主、受益范围较广的,特别是跨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如灌排渠系、小型水库、较大的堰塘、小型泵站等),宜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由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经营。用水合作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某些水利工程也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确定具体的经营方式。对村组集体范围内、受益范围较小、公益性较弱的小型水利工程,可以选择买断经营等方式;对具有防汛抗旱等公益性任务的小型水库和塘坝等工程,以承包或租赁经营为主,不宜拍卖。对经营方式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水利设施的可持续利用,应建立一套制度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基层政府或水利部门也应避免为了改变自身经济条件而简单变卖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另外,还应处理好经营者和受益户的关系,让这些水利工程既发挥经济效益,又兼顾社会效益。如用水户的用水权利、承包户供水责任、水质保护责任等都应明确,避免改制后引起群众矛盾。
总之,国是个缺水的国家,水资源分布不均,多数地区水量分布对于农业生产来讲明显不足,所以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只有保证农业生产用水才能促稳产,夺高产,获丰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本文主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同时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参考文献:
[1]葛振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对策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3.
[2]胡志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影响因素的系统分析[D].中南大学,2012.
[3]吴华庆.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民营科技,2011,05:218.
[4]刘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2013,05:95.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问题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问题
1.1、基层水利人员业务水平低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多数由基层水利人员进行管理,作为基层水利人员由于专业技能水平不高,而加之技术力量单薄,而且平时工作内容较为繁琐,学习和深造时间缺乏,再加之自身对学习存在一定的惰性,这样就导致其技术水平很难得到提升,而且实践工作经验缺乏,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无力承担。在工程管理工作中重建设轻,在建设时并没有对后期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经费进行考虑,从而导致运行维护经费和管理经费不足,导致工程建的越多,经费短缺的越厉害,再加之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维护意识,从而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得不到很好的维护。
1.2、重建轻管,运营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存在着重建轻管的问题,不仅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而且管理职能缺失,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得不到重视,而且目前一些小型水库及灌排设施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部分渠首工程只由村民进行自主季节性管理,使水利工程的正常效能不能有效的发挥出来,导致水利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行。
1.3、管理粗放,农民缺乏参与
目前在农村一些已经建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更缺乏必要的维修和改造,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也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很大一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往往还没有达到使用年限,就存在着老化失修的问题,不仅机电井带病作业,而且管道发生锈蚀及渗漏。很大一部分农民并没有意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与自身的利益相关,所以在管理中也很少进行参与,而且农村组织的领导或是成员也多数是组织安排的,很少进行民主选举,农田水利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
1.4、工程老化严重,得不到及时维护修理
一些水利工程,都是几十年前修建的,基于当时的人力、财力、技术水平,修建的工程只是满足当时的标准和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这些工程明显落后,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加上维护管理不到位,很多工程都存在设备老化,年久失修的情况,而新的工程由于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原因,往往又进度缓慢,老旧的农田水利工程加上未完成的工程,不能达到农业生产的供水需要,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落后的水利工程设备成了农业生产的瓶颈,作为水利和农业工作者,要了解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监管、健全体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让水利建设能高标准、严要求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高最佳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优质。
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明确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的主体自始至终是农民或是用水合作部门农民组织,这一点应该得到明确,所应该遵循的是“民办公助”原则。政府相应部门要不断对农民进行相关引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所有所的,在形式上可以灵活多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者应该也是管理者,经营上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自己经营和租赁承包经营均可。
2.2、用水计量常态化
“供水到户、计量到户、定价到户”是应在北方广泛推广的一项水价制度。现阶段,在国有供水单位实施得较为广泛,下一步应该大力发挥农民用水部门的积极作用,将供水计量到户真正落实到位,应该看到没有农民用水部门的配合,在一些灌区光靠政府部门是不可能将这项制度落实好的。而南方比较湿润而且多雨,两部制水价比较科学合理。基本水费由国家承担,农民所缴纳的是计量水费。用水单位可以在小范围内按照面积缴纳水费。值得注意的是按水量收水费,公平原则很重要,各方的利益都要在考虑的范围。工程条件是是否按水量收费的根本前提。工程条件不好的地区,输水线路长,到达计量口以下至下游的农户水损失较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再进行水量收费很多农民是很难接受的。百姓的意愿永远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哪种方式可以得到广泛的认可,一般就选择哪种收费方式。
用水可以采用阶梯价格。不仅可以有效增加管理收入,还可以减少用水量的浪费。但是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地区的灌溉条件和土壤情况都不同,所以需要因地制宜。工程配套条件不完善的地区,水价的梯度应该做适当调整,可以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
2.3、完善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体系
建议进一步明确乡镇水管站的行政事业性质,并作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和设施,落实事业经费。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能力建设,提升其管理与服务的能力。与乡镇水利机构一起构筑起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乡镇水利机构应承担更多的公益性事業,如防洪、水土保持等,并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乡镇水利机构可以将小型水利工程移交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私人进行管理和经营。
2.4、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
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对产权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进行变革,都可被认为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中的这些权利又是可分的,而所有权是产权的核心内容,明晰所有权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针对某项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所有权者应发挥主导者和发包人的作用,政府发挥指导作用,而不应大包大揽。实施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应根据产权归属、公益性成分、设施规模、受益范围等情况进行分类,确定具体的经营方式。对于以公益性(防洪和农田灌溉)为主、受益范围较广的,特别是跨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如灌排渠系、小型水库、较大的堰塘、小型泵站等),宜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由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经营。用水合作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某些水利工程也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确定具体的经营方式。对村组集体范围内、受益范围较小、公益性较弱的小型水利工程,可以选择买断经营等方式;对具有防汛抗旱等公益性任务的小型水库和塘坝等工程,以承包或租赁经营为主,不宜拍卖。对经营方式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水利设施的可持续利用,应建立一套制度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基层政府或水利部门也应避免为了改变自身经济条件而简单变卖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另外,还应处理好经营者和受益户的关系,让这些水利工程既发挥经济效益,又兼顾社会效益。如用水户的用水权利、承包户供水责任、水质保护责任等都应明确,避免改制后引起群众矛盾。
总之,国是个缺水的国家,水资源分布不均,多数地区水量分布对于农业生产来讲明显不足,所以搞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只有保证农业生产用水才能促稳产,夺高产,获丰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本文主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同时给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参考文献:
[1]葛振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对策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3.
[2]胡志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影响因素的系统分析[D].中南大学,2012.
[3]吴华庆.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民营科技,2011,05:218.
[4]刘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2013,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