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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一年。《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等提出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中央网信办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并提出进一步的安全保护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了相关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标准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