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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结合实际;针对如何构建项目多元化监管格局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项目;多元化;监管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具有点多、面广、质量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如何做好项目工程有效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按期保质完成,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赢民心得民心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国家、省农发办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资源,严把关、强防控、重实效,致力于监督环节全程化、监管工作规范化、监督方式多样化,着力构建内外协调、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运行有序、相互配合的多元监督格局。
1 严把关,监督环节全程化
为充分发挥项目监督效能,突出建立“设计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运行高效益”的管理体系,形成透明、高效的运行机制,在项目建设中抓住项目申报、设计、招标、监管、验收、管护六个关键环节,做到环环全程监督、内容全面覆盖。
1.1 把好申报立项关
省农发办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后,第一时间通过政务信息网、联通信息平台、户外LED显示屏公开转发,保证申报对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所有项目均按申报指南要求,按照“政策公示、全面发动、乡镇(企业)推荐、专家评估、政府审查”择优筛选的办法,在项目所在乡镇自荐基础上,由市农发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对候选项目逐个进行现场勘察、考察评估、资料核查、专家论证等进行竞争立项,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2 把好勘测设计关
为使项目设计更贴近实际,发挥项目叠加效益,项目申报立项后,一方面,对勘测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防止设计单位邀请勘测时因支付勘测费用高而减少勘测的内容,在设计时提供几张标准断面图,为施工管理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在农发办、项目乡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带着地形图对项目区需实施的每条渠、路至少走一次,防止设计人员纸上画画,图上改改,设计图纸与现场建设不相符,确保施工图纸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规范可行。
1.3 把好招标投标关
为确保项目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项目的招标投标按照《招投标法》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全部委托中介机构操作,所有的程序都在市监管办的全程监督下进入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严格对施工队伍资质、业绩、进行审查,规范公开筛选施工队伍。
1.4 把好建设监管关
建设过程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项目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设计图纸、作业程序、施工规范施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具体工作中做到“三抓”:一抓投资控制。认真组织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特别对泵站等重点建设内容的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正;严把设计和预算关,避免“非正常费用”的发生;对工程增减变更,严格执行工程联系单制度,确保签证真实合理;建立健全工程拨款结算审批制度,严格按合同进度进行审拨,每个标段增加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0%,确保项目资金控制在总投资之内。二抓工期控制。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工期,我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提早做好招标投标工作,在实施方案报省审批之后马上着手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工作,争取时间提前完成招标投标,便于镇村做好政策性处理;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一旦发现未按期完成计划,进行约谈现场负责人;三是加大超期处罚。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的给予每天500元的经济处罚。2011年度、2012年度项目的部分标段因延误工期,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近13万元。三抓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农发办的信誉,因此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管,一是抓好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二是做好样板段工程建设。对各个标段必须完成100米左右的样板段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面铺开。三是业主对各标段施工现场混凝土临时取样进行平行检测,加强现场混凝土质量控制。
1.5 把好竣工验收关
对完工标段及时组织工程量复核、竣工验收,提供审价、审计。激励进度快的标段,鞭策进度慢的标段,加快项目的整体进度。严格把握竣工质量验收,坚决杜绝质量不过关、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使项目真正建成能让老百姓放心的工程。
1.6 把好建后管护关
实行资产移交制和管护责任制,着力构建农发项目建设与管护的长效机制。引导、支持和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工程管理委员会”、“水利会”等管护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有效方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 强防控,监督工作规范化
为保证规范地实施项目,我市加强各方面制度建设,健全项目风险区域的各项管控机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每项工作均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一是强化项目质量考评制度。我市在2012年制定并实施了《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评办法》,将项目质量管理量化细化,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分值评定,由纪委、监管办、财政、农发办、水利、监理、项目乡镇、施工单位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对每个标段的进度、质量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考评。形成合力监管,阳光监督。通过考评,反响强烈、效果明显。
二是推行质量联控管理机制。将项目质量管理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整合,实行质量联控管理。项目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报市监管办,由监管办下发通知,该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江山市范围内项目招标投标;实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连带处罚机制,如果本项目区内有一个标段一次性未通过县(市)级的验收,给予扣减10%的监理费,如果在每次检查考评中发现二个以上(含二个)主控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扣减2%的监理费。 三是实行保质提速约谈机制。对进度慢的标段,以书面形式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确完成的时间,倒排施工计划,并制订相应保证措施,作出相应的承诺;对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标段,采取约谈施工企业负责人,根据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并要求施工企业以书面形式出具进度、质量保证承诺书;对连续两次考评排名在后的施工单位,约谈其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加强指导和监督并提供书面承诺,必要时按施工合同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是落实“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调整变更终止处理程序的意见》的规定,制订“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操作版,对增减工程、变更调整在时间、程序以及其他方面都进行明确,防止出人情单,糊涂单和过期单。完善质量巡查日记和现场质量管理整改通知书以及质量监督公告牌,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五是实施廉洁、安全承诺机制。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我市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和行为,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措施、安全设施、安全资质及安全事故追究等作了明确。确保人员、生产、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每个农发干部对照各自岗位查找防控风险点,制订防范措施,作出廉政承诺,并公布上墙,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把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3 重实效,监督方式多样化
我市牢牢抓住项目建设管理的突出问题,采取各种监督模式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力争使每个项目都建成群众放心、效益优良工程,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水平。
3.1 推进监理面对面监督
我市农发项目建设严格实行监理制,通过对建设项目全方位面对面专业监理,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效益、保证资金安全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在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的基础上,与监理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为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按照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的程序,重点做好开工许可、材料组织、施工工序、竣工验收全程质量监管。要求每个项目区派驻不少于2名的监理,每天在工地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对重要接点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对进度、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落实一个。同时强调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施工方的宴请,防止监理与施工方相互结伴失去监理的有效监督。
3.2 实行外部全天候监督
农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当地政府出面才能有效解决,涉及家家户户的土地调整、青苗补偿等政策性问题更需依靠镇村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我们着重围绕“农业两区”建设,全力融入“五水共治”,在推进监理面对面专业监督基础上,加强干部群众参与的外部监督。聘请项目乡镇人大代表、村队干部、老党员作为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随时监督、就地监督和及时监督;在项目区设置质量监督告示牌,公布施工管理、设计、监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明确质量要求及工期;将项目监管纳入衢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实行统一受理,专人办结。通过这些外部监督举措,群众能多渠道、全天候参与项目管理,多形式反馈意见、建议和诉求,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比如,在项目前期,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仔细分析原因,对符合项目政策的问题我们及时采纳,近年来我们在土地治理项目规划中结合治污水、排洪水、保供水以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污水池塘整治等内容结合起来,获得群众的一致赞扬和好评。同时,采取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推进项目管理和质量提升。
3.3 加强问题追责式监督
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项目监督“不想抓、不愿抓、不真抓、不会抓、不敢抓”等问题,光有制度并不行,还必须要有能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对农发办干部我们实行了严格问责、追责制度,对施工单位我们严肃执行《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考评办法》,对考评依据、办法、形式、内容、程序,监理工作考评,考评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评,结果在农发办大门口LED户外显示屏上公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对监理单位在监管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质量未达标的,根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连带处罚机制”的有关规定,同样给予监理单位经济处罚。今年我们还与市监管办合作,把考评结果运用到全市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农发项目多元监督的探索与实践,把所有农发项目都纳入全程监管、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绩效与安全,确保农发项目的实效和农发队伍的廉洁高效。
关键词:项目;多元化;监管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具有点多、面广、质量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如何做好项目工程有效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按期保质完成,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赢民心得民心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国家、省农发办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整合资源,严把关、强防控、重实效,致力于监督环节全程化、监管工作规范化、监督方式多样化,着力构建内外协调、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运行有序、相互配合的多元监督格局。
1 严把关,监督环节全程化
为充分发挥项目监督效能,突出建立“设计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运行高效益”的管理体系,形成透明、高效的运行机制,在项目建设中抓住项目申报、设计、招标、监管、验收、管护六个关键环节,做到环环全程监督、内容全面覆盖。
1.1 把好申报立项关
省农发办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后,第一时间通过政务信息网、联通信息平台、户外LED显示屏公开转发,保证申报对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所有项目均按申报指南要求,按照“政策公示、全面发动、乡镇(企业)推荐、专家评估、政府审查”择优筛选的办法,在项目所在乡镇自荐基础上,由市农发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对候选项目逐个进行现场勘察、考察评估、资料核查、专家论证等进行竞争立项,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申报“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1.2 把好勘测设计关
为使项目设计更贴近实际,发挥项目叠加效益,项目申报立项后,一方面,对勘测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防止设计单位邀请勘测时因支付勘测费用高而减少勘测的内容,在设计时提供几张标准断面图,为施工管理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在农发办、项目乡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带着地形图对项目区需实施的每条渠、路至少走一次,防止设计人员纸上画画,图上改改,设计图纸与现场建设不相符,确保施工图纸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规范可行。
1.3 把好招标投标关
为确保项目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项目的招标投标按照《招投标法》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全部委托中介机构操作,所有的程序都在市监管办的全程监督下进入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严格对施工队伍资质、业绩、进行审查,规范公开筛选施工队伍。
1.4 把好建设监管关
建设过程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项目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设计图纸、作业程序、施工规范施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具体工作中做到“三抓”:一抓投资控制。认真组织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特别对泵站等重点建设内容的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正;严把设计和预算关,避免“非正常费用”的发生;对工程增减变更,严格执行工程联系单制度,确保签证真实合理;建立健全工程拨款结算审批制度,严格按合同进度进行审拨,每个标段增加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0%,确保项目资金控制在总投资之内。二抓工期控制。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工期,我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提早做好招标投标工作,在实施方案报省审批之后马上着手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工作,争取时间提前完成招标投标,便于镇村做好政策性处理;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一旦发现未按期完成计划,进行约谈现场负责人;三是加大超期处罚。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的给予每天500元的经济处罚。2011年度、2012年度项目的部分标段因延误工期,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近13万元。三抓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农发办的信誉,因此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管,一是抓好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二是做好样板段工程建设。对各个标段必须完成100米左右的样板段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面铺开。三是业主对各标段施工现场混凝土临时取样进行平行检测,加强现场混凝土质量控制。
1.5 把好竣工验收关
对完工标段及时组织工程量复核、竣工验收,提供审价、审计。激励进度快的标段,鞭策进度慢的标段,加快项目的整体进度。严格把握竣工质量验收,坚决杜绝质量不过关、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使项目真正建成能让老百姓放心的工程。
1.6 把好建后管护关
实行资产移交制和管护责任制,着力构建农发项目建设与管护的长效机制。引导、支持和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工程管理委员会”、“水利会”等管护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有效方式,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 强防控,监督工作规范化
为保证规范地实施项目,我市加强各方面制度建设,健全项目风险区域的各项管控机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每项工作均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一是强化项目质量考评制度。我市在2012年制定并实施了《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考评办法》,将项目质量管理量化细化,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分值评定,由纪委、监管办、财政、农发办、水利、监理、项目乡镇、施工单位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对每个标段的进度、质量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考评。形成合力监管,阳光监督。通过考评,反响强烈、效果明显。
二是推行质量联控管理机制。将项目质量管理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整合,实行质量联控管理。项目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报市监管办,由监管办下发通知,该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江山市范围内项目招标投标;实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连带处罚机制,如果本项目区内有一个标段一次性未通过县(市)级的验收,给予扣减10%的监理费,如果在每次检查考评中发现二个以上(含二个)主控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给予扣减2%的监理费。 三是实行保质提速约谈机制。对进度慢的标段,以书面形式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明确完成的时间,倒排施工计划,并制订相应保证措施,作出相应的承诺;对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标段,采取约谈施工企业负责人,根据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并要求施工企业以书面形式出具进度、质量保证承诺书;对连续两次考评排名在后的施工单位,约谈其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加强指导和监督并提供书面承诺,必要时按施工合同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是落实“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调整变更终止处理程序的意见》的规定,制订“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操作版,对增减工程、变更调整在时间、程序以及其他方面都进行明确,防止出人情单,糊涂单和过期单。完善质量巡查日记和现场质量管理整改通知书以及质量监督公告牌,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五是实施廉洁、安全承诺机制。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我市与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和行为,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措施、安全设施、安全资质及安全事故追究等作了明确。确保人员、生产、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每个农发干部对照各自岗位查找防控风险点,制订防范措施,作出廉政承诺,并公布上墙,建立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把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3 重实效,监督方式多样化
我市牢牢抓住项目建设管理的突出问题,采取各种监督模式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力争使每个项目都建成群众放心、效益优良工程,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水平。
3.1 推进监理面对面监督
我市农发项目建设严格实行监理制,通过对建设项目全方位面对面专业监理,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效益、保证资金安全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成效。在招标确定监理单位的基础上,与监理公司签订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为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按照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检验的程序,重点做好开工许可、材料组织、施工工序、竣工验收全程质量监管。要求每个项目区派驻不少于2名的监理,每天在工地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对重要接点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对进度、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进行重点监管,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落实一个。同时强调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施工方的宴请,防止监理与施工方相互结伴失去监理的有效监督。
3.2 实行外部全天候监督
农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需要当地政府出面才能有效解决,涉及家家户户的土地调整、青苗补偿等政策性问题更需依靠镇村干部。在项目建设中,我们着重围绕“农业两区”建设,全力融入“五水共治”,在推进监理面对面专业监督基础上,加强干部群众参与的外部监督。聘请项目乡镇人大代表、村队干部、老党员作为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随时监督、就地监督和及时监督;在项目区设置质量监督告示牌,公布施工管理、设计、监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明确质量要求及工期;将项目监管纳入衢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实行统一受理,专人办结。通过这些外部监督举措,群众能多渠道、全天候参与项目管理,多形式反馈意见、建议和诉求,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比如,在项目前期,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仔细分析原因,对符合项目政策的问题我们及时采纳,近年来我们在土地治理项目规划中结合治污水、排洪水、保供水以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污水池塘整治等内容结合起来,获得群众的一致赞扬和好评。同时,采取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推进项目管理和质量提升。
3.3 加强问题追责式监督
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项目监督“不想抓、不愿抓、不真抓、不会抓、不敢抓”等问题,光有制度并不行,还必须要有能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对农发办干部我们实行了严格问责、追责制度,对施工单位我们严肃执行《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考评办法》,对考评依据、办法、形式、内容、程序,监理工作考评,考评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评,结果在农发办大门口LED户外显示屏上公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对监理单位在监管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质量未达标的,根据“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连带处罚机制”的有关规定,同样给予监理单位经济处罚。今年我们还与市监管办合作,把考评结果运用到全市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农发项目多元监督的探索与实践,把所有农发项目都纳入全程监管、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绩效与安全,确保农发项目的实效和农发队伍的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