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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问题1829年《关于荷兰王国立法总则的法令》第6条(简称《立法总则法》第6条)仍然是国际家庭法中实行国籍原则的一个重要标志。它规定:"凡有关人的权利、身份和能力的法律对荷兰人均有约束力,即使居住在国外的荷兰人也不例外。"这项规则是在法则区别说的后期形成的。"荷兰人"一词,最初是指定居在荷兰的人。十九世纪在曼西尼国籍学说的影响下,这个定义在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