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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探索种子管理和种子生产经营分开,推进以市场化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轻视、削弱种子管理的现象,种子管理体系出现了缺位、错位、断层状况,机构不全、职能不清、经费不足、队伍不强等一些问题,影响了种子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是促进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