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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后财产分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大多数的离婚诉讼案件都面临共同财产分割的难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双方平等的享有处理权。但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且逾越日常家事代理权,将共同财产支付给第三人,这种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十分常见。本文主要就这种情况以案例介绍的方式展开分析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