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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伴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建筑行业不断推出的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新技术等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标准,对从事这一行业的劳动力在技能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单纯的体力劳动,而是更多地转向于具有一定技能的脑力劳动。而这一行业的劳动力又以农村务工人员为主,这一劳动群体表现出来技能水平的问题,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建筑行业发展的需求,就值得我们探讨。
笔者所在建筑安装单位为二级法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P≤2.5Mpa散装锅炉安装许可证、(GB类、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施工范围涉及中国航空航天工业、机械制造业、能源工业、交通基础设施、民用建筑等高端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年施工能力达到10亿元。近年来,在工程质量、科技创新、工法标准上取得的国家级奖项几十余项;是所在地区安装行业的排头兵。
2015年,该单位共有工程项目45个,参与施工的农民工人数千余人,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的水、电、通风、焊和保温等技术作业。通过对以上人员的证件持有情况、文化层次、年龄进行等情况的摸底,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各类证件的持证率低下。各类作业人员操作证持有不足5%,上岗证不足2%,技术等级证持有为0。
2.文化水平不高。大分部分人员的学历水平为高中,甚至有初中毕业,中等技术专业学校毕业人员寥寥无几。
3.中间层的技术力量短缺。35周岁以下和50周岁以上占总人数的80%,反映出一半人员无操作技能处于学徒阶段,另一半由于年龄大,施工技术能力还处于十几年前的水平,缺乏中间层次的施工力量。
4.农民工稳定性差。往往由于个人或外界因素的影响,不能固定或长期的在某一个项目从事一项工作,在施工中如打游击一般,流动性大。
从以上四个方面,窥斑见豹,目前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停留在拿起锄头是农民,拿起榔头是工人的初级阶段,施工的实际操作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远远达不到企业发展需求。带着以上问题,笔者通过走访发现致使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受社会环境及资金影响,引起的重视程度不高。
农民工已经意识到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才能更好适应工作的需求。缺未将教育培训消费放到突出位置,主要因素一,各类基本的操作证书的取得费用少则七八百,多则上千元;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应用广泛的培训课程往往收费更高,在资金上难以承受。因素二,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根深蒂固以“钱”为主,表现出重享受轻发展、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不愿投入过多的费用进行技术学习。
2.用工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质量不高。
在施工过程中,用工单位也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但在交底中只培训“这么做”,而对“为什么这么做”,具体在“怎么做”的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细节和注意事项未进行系统和细致的交底。致使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知其所以,而不知其所以然,在技术水平上不能得到提高。同时,在培训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存在不足,故此在培训的质量上也难以提高。
3.社会机构培训宣传不足。
陕西省于2014年3月下发了《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但培育的内容仅局限于农业方面的技能,而针对建筑业技能培训均为涉及。而一些社会性质的岗位取证培训,在宣传上又不能深入到农民工之中,培训单位无学员学习;想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又无法获得培训信息,找不到合适的培训单位,形成目前的尴尬局面。
4.由于个人因素影响,使技能水平提高缓慢。
大部分的农民工的学历水平不高,年龄层次两级分化;年轻人从事这一行业,也是由于学习能力问题,不能继续更高层次的学习;年龄大的人由于几十年从事本行业,对技能学习固步自封。因此,在技能的培训上,针对一些高端技术的学习上由于其接受能力较差,使技术水平提高速度缓慢。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农民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应从三个途径入手,即用工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及政府支付。但如何使农民工对所学技术能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就应将培训的重点放到如何发挥用工单位的作用上来。对此,笔者针对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用工单位对农民工技术水平的培训应分为短期和长期培训两种形式。第一种,短期培训以“对症下药”为主。遵循工程项目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对农民工进行手把手的技术培训。可以采取工作交底、现场宣传版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急需的、重点部位、难点部位进行培训,并将培训的讲义进行张贴。第二种,长期培训形成长效机制。用工单位应成立自己的授课团队,吸纳各类技术专长人员,针对施工技术操作形成固定的培训模式,利用业余时间在工程项目实地定期组织培训。不但能解决农民工技术提高问题,还缓解了农民工的资金压力。
其次,用工单位在培训讲师的选择上,应以具备实际操作技能人员为主,方能在培训过程中拉近与受培人员的距离,便于授课过程农民工的理解;在讲课的形式上,应以实际操作为主,突出教授过程的动手能力,避免以说教为主;在培训的场地上,应以施工现场为主,避免脱离实际;通过以上三项提高农民工的学习兴趣,保证学有所获。
第三,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业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劳务承包队伍的管理,应区别对待有证人员与无证人员之间的待遇差异,提升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用工单位应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的联系。将每期的培训内容和时间,通过项目宣传栏、项目周例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帮助农民工做好培训的咨询服务工作,为参加社会机构培训的农民工提供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农民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不但有利于其自身发展,更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提供有力保证,更有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全面进步。
笔者所在建筑安装单位为二级法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P≤2.5Mpa散装锅炉安装许可证、(GB类、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施工范围涉及中国航空航天工业、机械制造业、能源工业、交通基础设施、民用建筑等高端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年施工能力达到10亿元。近年来,在工程质量、科技创新、工法标准上取得的国家级奖项几十余项;是所在地区安装行业的排头兵。
2015年,该单位共有工程项目45个,参与施工的农民工人数千余人,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的水、电、通风、焊和保温等技术作业。通过对以上人员的证件持有情况、文化层次、年龄进行等情况的摸底,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各类证件的持证率低下。各类作业人员操作证持有不足5%,上岗证不足2%,技术等级证持有为0。
2.文化水平不高。大分部分人员的学历水平为高中,甚至有初中毕业,中等技术专业学校毕业人员寥寥无几。
3.中间层的技术力量短缺。35周岁以下和50周岁以上占总人数的80%,反映出一半人员无操作技能处于学徒阶段,另一半由于年龄大,施工技术能力还处于十几年前的水平,缺乏中间层次的施工力量。
4.农民工稳定性差。往往由于个人或外界因素的影响,不能固定或长期的在某一个项目从事一项工作,在施工中如打游击一般,流动性大。
从以上四个方面,窥斑见豹,目前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停留在拿起锄头是农民,拿起榔头是工人的初级阶段,施工的实际操作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远远达不到企业发展需求。带着以上问题,笔者通过走访发现致使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受社会环境及资金影响,引起的重视程度不高。
农民工已经意识到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才能更好适应工作的需求。缺未将教育培训消费放到突出位置,主要因素一,各类基本的操作证书的取得费用少则七八百,多则上千元;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应用广泛的培训课程往往收费更高,在资金上难以承受。因素二,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根深蒂固以“钱”为主,表现出重享受轻发展、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不愿投入过多的费用进行技术学习。
2.用工单位组织的技能培训质量不高。
在施工过程中,用工单位也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但在交底中只培训“这么做”,而对“为什么这么做”,具体在“怎么做”的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细节和注意事项未进行系统和细致的交底。致使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知其所以,而不知其所以然,在技术水平上不能得到提高。同时,在培训的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存在不足,故此在培训的质量上也难以提高。
3.社会机构培训宣传不足。
陕西省于2014年3月下发了《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但培育的内容仅局限于农业方面的技能,而针对建筑业技能培训均为涉及。而一些社会性质的岗位取证培训,在宣传上又不能深入到农民工之中,培训单位无学员学习;想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又无法获得培训信息,找不到合适的培训单位,形成目前的尴尬局面。
4.由于个人因素影响,使技能水平提高缓慢。
大部分的农民工的学历水平不高,年龄层次两级分化;年轻人从事这一行业,也是由于学习能力问题,不能继续更高层次的学习;年龄大的人由于几十年从事本行业,对技能学习固步自封。因此,在技能的培训上,针对一些高端技术的学习上由于其接受能力较差,使技术水平提高速度缓慢。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农民工技术水平的提高应从三个途径入手,即用工单位和社会培训机构及政府支付。但如何使农民工对所学技术能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就应将培训的重点放到如何发挥用工单位的作用上来。对此,笔者针对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用工单位对农民工技术水平的培训应分为短期和长期培训两种形式。第一种,短期培训以“对症下药”为主。遵循工程项目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对农民工进行手把手的技术培训。可以采取工作交底、现场宣传版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急需的、重点部位、难点部位进行培训,并将培训的讲义进行张贴。第二种,长期培训形成长效机制。用工单位应成立自己的授课团队,吸纳各类技术专长人员,针对施工技术操作形成固定的培训模式,利用业余时间在工程项目实地定期组织培训。不但能解决农民工技术提高问题,还缓解了农民工的资金压力。
其次,用工单位在培训讲师的选择上,应以具备实际操作技能人员为主,方能在培训过程中拉近与受培人员的距离,便于授课过程农民工的理解;在讲课的形式上,应以实际操作为主,突出教授过程的动手能力,避免以说教为主;在培训的场地上,应以施工现场为主,避免脱离实际;通过以上三项提高农民工的学习兴趣,保证学有所获。
第三,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业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劳务承包队伍的管理,应区别对待有证人员与无证人员之间的待遇差异,提升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用工单位应加强与社会培训机构的联系。将每期的培训内容和时间,通过项目宣传栏、项目周例会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帮助农民工做好培训的咨询服务工作,为参加社会机构培训的农民工提供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农民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不但有利于其自身发展,更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提供有力保证,更有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