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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2016]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青政[2016]85号)精神,为加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