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土地资源是不能再生资源,目前土地问题已经跟社会经济问题息息相关。我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要跟土地利用相互协调,土地管理法中明确的指出,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来确定,并且不能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由此可见,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城市建设用地应受到控制,加强土地的合理利用,让其有序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以及矛盾,研究了如何在实际中如何让它们更加协调。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协调;矛盾
Abstract: The land resources are non-renewable resources, the land problem has been closely linked with social and economic problems. Provisions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law in our country,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coordination, clear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the city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ccording to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use land to determine, and cannot be greater than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and land use scale. Therefore, good coordination of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m is very important, city construction land should be controlled, rational use of strengthen land, let its orderly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and contradiction, study how in practice how to make them more coordination.
Key words: city planning; land use; coordination; conflict
中图分类号: TU984
0前言
土地是自然资源中最基本的一种,它跟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也是社会进步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目前我国的国情是人口比较多,土地资源比较少,这一国情要求我们要对土堆加强保护以及合理的利用。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有序的进行着,就是为了合理的规划建设用地。在这种情形下,文章对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的问题以及矛盾,怎么样来解决城市总体规划和与土地利用之间产生的冲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处理好目前存在的土地利用问题做出一定的分析研究。
1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
要实现有一个地区内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求土地利用需要和当地的经济、自然以及社会因素在空间布局上做出总的安排,这是一项持续性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命是不断的分析现在的土地利用状况,推测地区上的土地的供求关系,制定出能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方式,协调各行各业土地的利用,并且对土地的结构以及布局做出适当的调整。土地利用的规划是以用低指标用地分区想融合为主的方式来进行的。土地利用的规划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来进行规划,要对基本农田有保护,控制好对农业用地的占用,安排好各行各业的用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
为了在一段时间内让城市的经济以及发展达到预想的效果,定位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以及發展的方向,通过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来实现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统筹各项建设,以及城市空间上的布局。要让经济、社会以及环境三者相协调的来进行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城乡结合的模式有利于促进生产,还有利于人民的生活。城市总体规划要能满足抗击一些自然灾害如防震、防洪等等的指标要能满足,而且要满足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等的要求,确保城市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太平。保护好当地的历史遗址来保持这城市的特色也是要考虑在城市总体规划中。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都是国土规划。土地的利用规划是以长远为主,着重是城镇用地与各类用地之间的合理,实现自然资源的保护、各行业的协调,让经济达到可持续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达到平衡,而城市总体规划则是要土地在空间上规划,实现城市的定位以及规模,着重城市土地利用率,并且实现对土地的合理配置。从全局来两者都是国土规划的重要部分,城市规划则是将规划进行了具体化,土地利用规划是为城市提供着建设用地,它们之间是相互的制约,它们之间是互补的,缺一不可。
2目前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2.1指导思想的差异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思路是根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补充耕地面积以及净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实现土地的供给,指导思想是以供给制定需求,重点是进行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能多于上一级下达的指标,补充耕地面积以及净耕地面积不能少于上级下达指标。这一举措都是为了维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需要来确定需求。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据城市的发展的方向以及要达到的规模等出发的,依据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人文等等诸多因素的全面的研究,所以它的知道思想是以需求来确定供给,并且着重是发展。
综上所述,由于由于指导思想的不同,就会造成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效果不一样,必定会产生较大的矛盾
2.2规划范围不同
在规范范围上有两种认识,第一种是土地利用规范按行政区可以划分为五级行政去即国、省、市、县以及乡。这就使得在空间范围上土地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就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而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面积不能把全部行政去包含在内。第二种是把两者之间的关系看作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由于城乡规划法中指出设市城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整体规范包含了行政去内的城镇体系的规划,因此城镇体系规划也可以划分为五级,据此认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规划的范围是和整个行政区域是一样的。
2.3规划法规体系矛盾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是依据城乡规划法来进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一般而言,城乡规划法是规划中的主要法,但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很多内容都受到了土地管理法的限制。而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这两部同等重要的法规中的称呼是不一致的,在城市规划法中称其为协调,土地管理中称其为衔接。这明显的是把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放在同等的高度,然而,土地管理法仅仅明确了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必必须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非建设用地必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这两部的法规都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它们出现矛盾,将会造成现实中的工作没办法有一个明确的根据。
2.4规划制定的时间不同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制定的,而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开始施行。两项法规的制定时间不一样,导致规划基期、规划期以及采用基础数据的期限不一样,这就会导致两种规划的效果不一样的。目前很多规划都不是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進行,由不是同时开始的规划,就会造成两个规划中的基年是不一样的。由于不一样的基年,推算到的数据以及预想的模型都会受到影响,加之规划期限的不同,它们中的数据不能进行相互的比较,就造成两个规划不能进行互相参考和指引。
3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相协调的措施
3.1统一指导思想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要统一,要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来解决好城市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问题,这是实现两者协调的必要条件。城市总体规划要有耕地保护意识,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科学合理的使用一块土地,还要有效的控制城市的扩大。土地利用应该根据城乡一体化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控制好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科学合理的的监督城市发展和耕地保护。
3.2完善规划法规体系
应该建立一个城市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相协调并且统一的法规体系。一方面,城市规划法应该得到完善,城市的总体规划应该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另一方面,要对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规划体系最终要建立完善的区域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编制区域规划法,也可以把城市规划法及其涉及到的法规进行统一,编制适合全国范围内的城乡规范法。
3.3规划期限一致
因为两种规划编制的不是一起执行,导致了基期不一致,为了让它们相互的协调,就必须让两种规划每个时限上是一致的,这也是实现协调的重要的因素。
4总结
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的矛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对指导思想、规划的体系等方面进行协调。要从整体来进行,仅从一个方面开展是不能处理好它们之间的矛盾的。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方式。实现合理土地利用能让城市以及经济有可持续的发展。通过协调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来加强城市用地规模,实现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并让其有条有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旻羲.浅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研究[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3):50-57
[2] 杨斌斌.试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0):105-107
[3] 郑伟,浅析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矛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30):15-18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协调;矛盾
Abstract: The land resources are non-renewable resources, the land problem has been closely linked with social and economic problems. Provisions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law in our country,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coordination, clear the land management law, the city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ccording to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use land to determine, and cannot be greater than the overall land use planning and land use scale. Therefore, good coordination of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m is very important, city construction land should be controlled, rational use of strengthen land, let its orderly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y planning and land use and contradiction, study how in practice how to make them more coordination.
Key words: city planning; land use; coordination; conflict
中图分类号: TU984
0前言
土地是自然资源中最基本的一种,它跟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也是社会进步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目前我国的国情是人口比较多,土地资源比较少,这一国情要求我们要对土堆加强保护以及合理的利用。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有序的进行着,就是为了合理的规划建设用地。在这种情形下,文章对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的问题以及矛盾,怎么样来解决城市总体规划和与土地利用之间产生的冲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处理好目前存在的土地利用问题做出一定的分析研究。
1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
要实现有一个地区内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求土地利用需要和当地的经济、自然以及社会因素在空间布局上做出总的安排,这是一项持续性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命是不断的分析现在的土地利用状况,推测地区上的土地的供求关系,制定出能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方式,协调各行各业土地的利用,并且对土地的结构以及布局做出适当的调整。土地利用的规划是以用低指标用地分区想融合为主的方式来进行的。土地利用的规划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来进行规划,要对基本农田有保护,控制好对农业用地的占用,安排好各行各业的用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
为了在一段时间内让城市的经济以及发展达到预想的效果,定位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以及發展的方向,通过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来实现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统筹各项建设,以及城市空间上的布局。要让经济、社会以及环境三者相协调的来进行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城乡结合的模式有利于促进生产,还有利于人民的生活。城市总体规划要能满足抗击一些自然灾害如防震、防洪等等的指标要能满足,而且要满足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等的要求,确保城市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太平。保护好当地的历史遗址来保持这城市的特色也是要考虑在城市总体规划中。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都是国土规划。土地的利用规划是以长远为主,着重是城镇用地与各类用地之间的合理,实现自然资源的保护、各行业的协调,让经济达到可持续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达到平衡,而城市总体规划则是要土地在空间上规划,实现城市的定位以及规模,着重城市土地利用率,并且实现对土地的合理配置。从全局来两者都是国土规划的重要部分,城市规划则是将规划进行了具体化,土地利用规划是为城市提供着建设用地,它们之间是相互的制约,它们之间是互补的,缺一不可。
2目前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2.1指导思想的差异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思路是根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补充耕地面积以及净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实现土地的供给,指导思想是以供给制定需求,重点是进行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能多于上一级下达的指标,补充耕地面积以及净耕地面积不能少于上级下达指标。这一举措都是为了维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需要来确定需求。城市总体规划是依据城市的发展的方向以及要达到的规模等出发的,依据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人文等等诸多因素的全面的研究,所以它的知道思想是以需求来确定供给,并且着重是发展。
综上所述,由于由于指导思想的不同,就会造成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效果不一样,必定会产生较大的矛盾
2.2规划范围不同
在规范范围上有两种认识,第一种是土地利用规范按行政区可以划分为五级行政去即国、省、市、县以及乡。这就使得在空间范围上土地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就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而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面积不能把全部行政去包含在内。第二种是把两者之间的关系看作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由于城乡规划法中指出设市城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整体规范包含了行政去内的城镇体系的规划,因此城镇体系规划也可以划分为五级,据此认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规划的范围是和整个行政区域是一样的。
2.3规划法规体系矛盾
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是依据城乡规划法来进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一般而言,城乡规划法是规划中的主要法,但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很多内容都受到了土地管理法的限制。而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这两部同等重要的法规中的称呼是不一致的,在城市规划法中称其为协调,土地管理中称其为衔接。这明显的是把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放在同等的高度,然而,土地管理法仅仅明确了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必必须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非建设用地必须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这两部的法规都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它们出现矛盾,将会造成现实中的工作没办法有一个明确的根据。
2.4规划制定的时间不同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制定的,而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开始施行。两项法规的制定时间不一样,导致规划基期、规划期以及采用基础数据的期限不一样,这就会导致两种规划的效果不一样的。目前很多规划都不是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進行,由不是同时开始的规划,就会造成两个规划中的基年是不一样的。由于不一样的基年,推算到的数据以及预想的模型都会受到影响,加之规划期限的不同,它们中的数据不能进行相互的比较,就造成两个规划不能进行互相参考和指引。
3促进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相协调的措施
3.1统一指导思想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要统一,要用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来解决好城市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问题,这是实现两者协调的必要条件。城市总体规划要有耕地保护意识,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科学合理的使用一块土地,还要有效的控制城市的扩大。土地利用应该根据城乡一体化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控制好乡镇企业占用耕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科学合理的的监督城市发展和耕地保护。
3.2完善规划法规体系
应该建立一个城市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相协调并且统一的法规体系。一方面,城市规划法应该得到完善,城市的总体规划应该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另一方面,要对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规划体系最终要建立完善的区域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编制区域规划法,也可以把城市规划法及其涉及到的法规进行统一,编制适合全国范围内的城乡规范法。
3.3规划期限一致
因为两种规划编制的不是一起执行,导致了基期不一致,为了让它们相互的协调,就必须让两种规划每个时限上是一致的,这也是实现协调的重要的因素。
4总结
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的矛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对指导思想、规划的体系等方面进行协调。要从整体来进行,仅从一个方面开展是不能处理好它们之间的矛盾的。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方式。实现合理土地利用能让城市以及经济有可持续的发展。通过协调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来加强城市用地规模,实现对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并让其有条有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韩旻羲.浅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研究[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3):50-57
[2] 杨斌斌.试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0):105-107
[3] 郑伟,浅析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矛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3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