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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卫生行政监督管辖权的界定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有的地方出现了无人管辖的现象;而有的地方则出现了双重管辖现象。特别是地方卫生行政监督机构与法律法规授权的铁路、交通、农垦等卫生行政监督机构在卫生执法监督中,由于个人的理解不尽相同,则极易在管辖权上产生争议。本文试图就卫生行政监督管理权的界线论述一下管辖权的界定问题,以其杜绝无人管辖与双重管辖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