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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的到飞速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到来,使得金融业逐渐繁荣。政府相关政策的推行,促使了民间借贷的出现,长期发展以来法律主要依据禁止、限制、打击等命令控制型法律治理模式,进行对民间借贷的约束。新型经济市场的转变需要民间资本配置进行优化,但是传统的法律规制方式不能够做到引导功能工作,对民间借贷可能出现的风险控制力逐渐下降。有效的进行民间借贷的管理需要充分的掌握民间借贷的现状,转变传统法律治理的模式,引进激励机制的理论思想,建立多元化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