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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发出《2014年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以学校为单位单列计划、单独招生。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主要依据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核结果等,各项依据应纳入《高中新生录取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