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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根据《关于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0]24号)的规定,将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上调为2906元。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额上限。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调整,职工月缴存额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2682元为缴存上限的,尽快办理补缴及缴存基数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