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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国务院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务院召开治淮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要求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骨干工程建设任务.水利部在2004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提出“把淮河作为近期全国大江大河治理的重点,抓紧灾后重建,加快治理步伐.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总目标和要求,做好年度治淮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