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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区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要求,提高国有资金投资绩效,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结合林业实际,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林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监督实施细则》。现将该《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