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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作为古典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位代表,与以往契约论者不同的是,他从先验的人本主义出发,运用实践理性和纯粹理性,推演出人类社会必将会从野蛮的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的公民社会,这样产生的国家作为自由法则的人格化,就具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坚实基础。因此,康德对于国家合法性的论证是在先验理性的意义上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