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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调解,《说文解字》 中说:“调,和也;解,判也.”顾名思义就是指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 义务,在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的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 解决纠纷的办法.其已成为中国法院系统越来越青睐的词.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被国际司法界评论为“中国一枝花”的调解就在中国倍受推崇.那么为什么调解在中国那么受欢迎呢?本文将从传统道德观念与传统经济两个方面来探索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