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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智力低下在婚检人群的患病情况,探讨有效的生育保健措施.方法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及《四川省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标准》进行检查.结果 72例智力低下中以轻中度智力低下为主,占91.66%,且女性患者高于男性,农村高于城市,有统计学意义(P<0.01).从患病原因上看:原因不明的智力低下占62.50%,有脑膜炎史占5.56%,有产伤史占13.88%,有颅脑外伤史占2.77%,染色体异常占15.27%.结论 智力低下是一种严重影响婚育的疾病,医疗保健工作者应重视智力低下的婚育指导,不应一味限制结婚,应将重点放在限制生育及生育指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