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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类术语是郑玄注释中广泛使用的一类术语,我们这里仅就《周礼注》中该术语的情况作一下穷尽性的调查研究。据我们统计,郑玄在《周礼注》中共使用了53例①“之言”类术语,其中“之言”51例,“之为言”2例。由此我们从形式上就可以将该类术语分类如下:
A.“之言”型(共51例)
1.“A之言B也”式 共37例
如,P640②“膳夫”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
P641“腊人”注:“腊之言夕也。”
2.“A之言B也,C也”式共3例
如,P655“以待宾客之令,诸侯之復”注:“復之言報也,反也。”
3.“A之言B”式共10例
如,P757“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煙。”
4.“A之言‘……B……’”式 共1例
P856“恒矢、庳矢”注:“庳读如痺病之痺,痺之言‘伦比’。”
B.“之为言”型(共2例)
“A之为言B”式
P832“校人”注:“校之为言校也,主马者必仍校视之。”
P717“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注:“《射义》曰:‘射之为言繹也,繹者,各繹己之志。’”
我们之所以将“之为言”也算作“之言”类术语的一种,一是因为二者表达含义基本相同,二是因为“之为言”与术语“之言”的形成紧密相关,可以说术语“之言”是从以往文献中“之为言”的用法演化而来的。这一演化过程是比较复杂的,这里不能详谈。简单地说,在术语“之言”使用以前,在文献或注释中的“之为言”已经有了与其功能类似的用法。文献中使用的,如《礼记·祭统》:“畀之为言與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春秋穀梁传·僖公三十三年》:“李梅實。實之为言,犹實也。”《春秋穀梁传·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孛之为言,犹茀也。”《尔雅·释训》:“鬼之为言歸也。”《礼记·射义》曰:“射之为言者,繹也。”等等。注释说解中使用的,如许慎《说文解字》:“(即“粟”),嘉穀實也。从从米。孔子曰:之爲言續也。”“貉,北方豸穜。从豸各声。孔子曰:貉之为言恶也。”“狄,赤狄。本犬種。狄之为言涇辟也。从犬赤省聲。”“,葩之总名也。之为言微也。微纎为功,象形。凡之屬皆从。”③我们认为,郑玄是继承了前人用“之为言”解释语词的用法,并对该用语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将“之为言”解释词义或沟通字际关系的功能改由“之言”来承担,而很少或尽量不用“之为言”。④据统计,郑注中使用的“之为言”:《毛诗笺》1例,《周礼注》2例(含引用文献1例),《仪礼注》4例(含引用文献1例),《礼记注》无“之为言”用例;而相应的“之言”用例:《毛诗笺》52例,《周礼注》51例,《仪礼注》17例,《礼记注》102例⑤。可见,“之为言”被用于解词或沟通字际关系虽然要比“之言”早,但从郑玄的训诂术语系来说则是非典型形式,因为郑玄使用这种形式远远少于使用“之言”的数量。
那么郑玄的“之言”类术语的功用又是怎样的呢?段玉裁说:“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义以为诂训,非如‘读为’之易其字,‘读如’之定其音。”⑥又云“凡云‘之言’者,皆就其双声叠韵以得其转注假借之用。”⑦孙诒让《周礼正义》中也说,郑玄的“之言”皆以声类为训,并取声义相实。我们通过分析前面所测查到的《周礼注》中全部“之言”材料后认为,郑玄的术语“之言”不仅具有解释词义的作用,而且有了沟通字际关系的意图,即该类术语中一部分是郑玄用来沟通字际关系的术语。“所谓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是训诂术语中的一种,训诂术语除了部分用来沟通字际关系外,还包括校勘、注音、释义、解句、分析篇章等术语。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的特点是不直接注音释义,而是提出相关的字来间接达到注音释义以解读文献的目的。因为它提到相关的字,我们可以从中归纳相关字的字际关系和分析注家对字际关系的认识,所以提出来做专题研究。”⑧由此我们可以深入揭示郑玄关于字际关系沟通的观念,为科学的汉字字际关系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借鉴经验。
《周礼注》中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就其沟通角度来说,可以分为从泛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和从历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两种。前者指郑玄着眼于沟通经文用字和注文用字之间具有历时使用关系的术语,除此之外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我们都统称之为从泛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从泛时角度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在沟通时忽略所要沟通的两个字之间的历时使用关系而只关注那两个字之间的职能对当关系。“之言”类术语中的相当一部分就是属于这一类。我们认为《周礼注》“之言”类术语的功用可以总结为以下两大类:
(一)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根据这类术语所沟通的字际关系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1.沟通通假字和本字。⑨这种情况共13例,约占总数的25%。即经文中使用了通假字,因而注文用“之言”指出其本字,帮助读者正确理解文义。
如,P803“三曰咸陟”注:“陟之言得也,读如王德翟人之德”,这里的“陟”与“得”古音相同,记录的是“得到、应验”的意思,其本字应当是“得”字。“之言”起沟通通假字和本字的作用。
P693“为副、编、次”注:“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这里的“副”字表示的含义是指古代王后及贵族妇女的一种头饰。郑玄认为记录该义的本字应当是“覆”,取其“覆首为饰”的含义。因而“之言”也是起沟通通假字和本字的作用。其他如:
P811“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注:“侯之言候也”。
P856“矰矢、茀矢”注:“茀之言刜也”。
2.沟通异体字和通行字。这种情况只有1例。经文中用的是异体字,用“之言”沟通其通行字,以便于读者理解。如,P700“迹人”注:“迹之言跡也,知禽兽处。”其中“迹”与“跡”都表示足迹、踪迹的本字,二者是异体字的关系。但可能汉代“跡”字更通行,因而郑玄使用术语“之言”进行沟通。
3.沟通假借字和后造本字。这种情况共有2例,约占总数的4%。经文使用的是假借字,注文中用“之言”指出其本字,帮助理解文献。如P700“卝人”注:“卝之言礦也,金玉未成器曰礦。”“卝”本义可以指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的样子(《汉语大字典》),读音冠;段玉裁《周礼汉读考》中则认为“卝”本古文“卵”字,古音如“關”或“鯤”,又被假借来表示“礦石”的含义。由于“卝”字形记录职能过多,因此后来为这一含义专门造了本字“礦”字。因而这里“之言”起了沟通假借字和后造本字的作用。类似的例子再如:
P926“酋矛常有四尺”注:“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也。”
4.沟通同源字。这种情况共35例,约占总数的66%。为帮助读者了解被释字(词)的涵义或命名取意,郑注常用“之言”来指出该字的同源字。如,P640“膳夫”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膳夫”的“膳”本义指精美的食物,“善”字是它的同源字,这里用术语“之言”来沟通二字的关系,目的是要揭示“膳”字所取的词源意义,而不是文献中所使用了的意义。可见同源字关系属于贮存状态下的字际关系,不是使用状态下的字际关系。其他再如:
“庖人”注:“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庖”也是本字,义即厨子;“苞”本义指花苞或席草之类的东西。郑玄这里沟通两个字的关系。目的是要说明“庖”的命名来源应当与“苞”相同,“庖”取庖人主六兽、六禽、以供庖厨,有裹肉之义。“苞”意思是“苞苴”,也是“裹肉”之物。义取《诗经》“野有死麕,白茅苞(今本作“包”)之”和《礼记·内则》“炮取豚若将,编萑以苴之”中的“苞”“苴”义。
(二)拟音兼释义的术语。共2例,约占总数的4%。这种情况的“之(为)言”沟通用字与被沟通字相同,但后面一般有对语句的进一步说明,以确定被沟通字的读音和意义。如,P832“校人”注:“校之为言校也,主马者必仍校视之。”“校”是个多音多义字,《汉语大字典》列有较早的读音四个:jiào,xiào,jiǎo,qiāo。要明确其具体读音也就明确了其意义,而且后面又有“主马者必仍校视之”的说明。“校视”的“校”字后来有的写作“挍”,即“比挍”之“挍”的本字,读jiào。这样就既明确了“校人”的“校”的读音又明确了其意义。陆德明、阮元也都认为作“校之为言挍也,主马者必仍挍视之。”文理更明,但“挍”字分化出来专门表示“比挍”之义,出现较晚,《说文》没收此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陆氏释文多俗字》中说:“《说文·手部》无挍字,汉碑木旁字多作手旁,此隶体之变,非别有挍字。” 可见这里的“之为言”的作用兼有拟音和释义的作用。再如:
P845“乐以騶虞九节、五正”注:“正之言正也,射者内志正,则能中焉。”“正”更是个多音多义字,古多通假为他字。“五正”的“正”,郑玄认为是指射的、箭靶的中心。这里用“之言”揭示其名源取义于“射者内志正”,也是拟音兼释义,读音同“内志正”的“正”,并取其义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献。按说,这一条的“之言”也同时属于沟通同源字的术语,但它是先拟音释义,然后才展示出同源关系的,故我们将其列入此类。
从上面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周礼注》中“之言”类术语的最主要功能是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其中又以沟通同源字最多,其次是沟通通假字和本字。沟通同源字的“之言”目的是要揭示被释字的词源意义,这种情况不属于沟通文献使用中的字际关系术语,它指出的是贮存状态下的文字系统的字际关系,与“之言”的其他几种沟通字际关系功能不同,处于不同的系统中。“之言”除了作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外,还有拟音兼释义的功能,只占4%。
《周礼注》中的“之言”类术语还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1.形式没有完全统一。同时使用“之言”和“之为言”两种形式。这也可以看作是训诂术语的初创阶段不成熟的表现之一。
2.职能仍较多。就是用于沟通字际关系的“之言”类术语,沟通的字际关系类型也较多,不利于我们从中辨识是现在的何种字际关系类型。如可以沟通同源字和同源字、通假字和本字、通行字和异体字、假借字和后造本字关系,更多的是用来沟通同源字关系。可见,当时郑玄可能还没有用这类术语区分这些小类别字际关系的意识。
上面只是分析了《周礼注》中的“之言”类术语得出的结论,但并不能代表郑玄的“之言”类术语的全部内涵,因为郑玄在其他注书中也使用了这一术语,除了我们前面提到的统计数字外,李林先生还统计有:《马国翰辑《论语郑注》3例、唐写本《论语郑氏注》敦煌残卷2例、吐鲁番残卷《论语郑氏注》3例⑩。要想完全弄清楚郑玄注释中“之言”类术语的功能分布状况,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穷尽性考察分析,我们正在做这方面工作。
以上,我们以《周礼注》为例分析了该类术语的功用,离析出其用于沟通字际关系的术语用例,由此可以了解郑玄改造以往训释用语成为专门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的概貌。本文的测查也是关于郑玄所用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研究的一个示范性操作和探索,其中可能还存在某些问题,请专家们多加指正。
注释:
①据李林先生统计郑玄使用了50例,与我们的统计数字不同。
②文中所标引文页码为[1]中页码,下同。
③按:据我们测查,许慎《说文解字》中没有使用与“之为言”用法类似的“之言”用例。
④详参拙作《试析郑玄注释术语“之言”的来源》,《古籍研究》,2006卷上,总第49期,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
⑤《礼记注》中使用的“之言”是大量的,我们尚未详细统计,此数字为李林先生统计的。
⑥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3页“祼”字注。
⑦参[4]卷二(《皇清经解》卷六百三十五)第2页《周礼·地官·卝人》“卝人中士二人”注下文。
⑧观点引自李运富先生讲义,谨致谢忱。
⑨本文分析字际关系时所用术语是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当中的术语体系。
⑩见[5]45-46页。
参考文献:
[1]汉·郑玄、唐·贾公彦.周礼注疏[M].(附清·阮元《周礼注疏校勘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汉·郑玄、唐·贾公彦.周礼注疏[M].(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清·孙诒让.周礼正义(全1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清·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六卷)[M].皇清经解刻本,第159、160册.
[5]李林.郑玄训诂术语研究[D].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1985.
[6]李建国.汉语训诂学史(修订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
[7]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
[8]王宁.汉字学概要[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9]李运富.论汉字职能的演变[J].古汉语研究,2001,(4).
(李玉平,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A.“之言”型(共51例)
1.“A之言B也”式 共37例
如,P640②“膳夫”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
P641“腊人”注:“腊之言夕也。”
2.“A之言B也,C也”式共3例
如,P655“以待宾客之令,诸侯之復”注:“復之言報也,反也。”
3.“A之言B”式共10例
如,P757“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禋之言煙。”
4.“A之言‘……B……’”式 共1例
P856“恒矢、庳矢”注:“庳读如痺病之痺,痺之言‘伦比’。”
B.“之为言”型(共2例)
“A之为言B”式
P832“校人”注:“校之为言校也,主马者必仍校视之。”
P717“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注:“《射义》曰:‘射之为言繹也,繹者,各繹己之志。’”
我们之所以将“之为言”也算作“之言”类术语的一种,一是因为二者表达含义基本相同,二是因为“之为言”与术语“之言”的形成紧密相关,可以说术语“之言”是从以往文献中“之为言”的用法演化而来的。这一演化过程是比较复杂的,这里不能详谈。简单地说,在术语“之言”使用以前,在文献或注释中的“之为言”已经有了与其功能类似的用法。文献中使用的,如《礼记·祭统》:“畀之为言與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春秋穀梁传·僖公三十三年》:“李梅實。實之为言,犹實也。”《春秋穀梁传·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孛之为言,犹茀也。”《尔雅·释训》:“鬼之为言歸也。”《礼记·射义》曰:“射之为言者,繹也。”等等。注释说解中使用的,如许慎《说文解字》:“(即“粟”),嘉穀實也。从从米。孔子曰:之爲言續也。”“貉,北方豸穜。从豸各声。孔子曰:貉之为言恶也。”“狄,赤狄。本犬種。狄之为言涇辟也。从犬赤省聲。”“,葩之总名也。之为言微也。微纎为功,象形。凡之屬皆从。”③我们认为,郑玄是继承了前人用“之为言”解释语词的用法,并对该用语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将“之为言”解释词义或沟通字际关系的功能改由“之言”来承担,而很少或尽量不用“之为言”。④据统计,郑注中使用的“之为言”:《毛诗笺》1例,《周礼注》2例(含引用文献1例),《仪礼注》4例(含引用文献1例),《礼记注》无“之为言”用例;而相应的“之言”用例:《毛诗笺》52例,《周礼注》51例,《仪礼注》17例,《礼记注》102例⑤。可见,“之为言”被用于解词或沟通字际关系虽然要比“之言”早,但从郑玄的训诂术语系来说则是非典型形式,因为郑玄使用这种形式远远少于使用“之言”的数量。
那么郑玄的“之言”类术语的功用又是怎样的呢?段玉裁说:“凡云‘之言’者,皆通其音义以为诂训,非如‘读为’之易其字,‘读如’之定其音。”⑥又云“凡云‘之言’者,皆就其双声叠韵以得其转注假借之用。”⑦孙诒让《周礼正义》中也说,郑玄的“之言”皆以声类为训,并取声义相实。我们通过分析前面所测查到的《周礼注》中全部“之言”材料后认为,郑玄的术语“之言”不仅具有解释词义的作用,而且有了沟通字际关系的意图,即该类术语中一部分是郑玄用来沟通字际关系的术语。“所谓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是训诂术语中的一种,训诂术语除了部分用来沟通字际关系外,还包括校勘、注音、释义、解句、分析篇章等术语。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的特点是不直接注音释义,而是提出相关的字来间接达到注音释义以解读文献的目的。因为它提到相关的字,我们可以从中归纳相关字的字际关系和分析注家对字际关系的认识,所以提出来做专题研究。”⑧由此我们可以深入揭示郑玄关于字际关系沟通的观念,为科学的汉字字际关系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借鉴经验。
《周礼注》中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就其沟通角度来说,可以分为从泛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和从历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两种。前者指郑玄着眼于沟通经文用字和注文用字之间具有历时使用关系的术语,除此之外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我们都统称之为从泛时角度沟通的字际关系术语。从泛时角度的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在沟通时忽略所要沟通的两个字之间的历时使用关系而只关注那两个字之间的职能对当关系。“之言”类术语中的相当一部分就是属于这一类。我们认为《周礼注》“之言”类术语的功用可以总结为以下两大类:
(一)沟通字际关系术语。根据这类术语所沟通的字际关系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1.沟通通假字和本字。⑨这种情况共13例,约占总数的25%。即经文中使用了通假字,因而注文用“之言”指出其本字,帮助读者正确理解文义。
如,P803“三曰咸陟”注:“陟之言得也,读如王德翟人之德”,这里的“陟”与“得”古音相同,记录的是“得到、应验”的意思,其本字应当是“得”字。“之言”起沟通通假字和本字的作用。
P693“为副、编、次”注:“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这里的“副”字表示的含义是指古代王后及贵族妇女的一种头饰。郑玄认为记录该义的本字应当是“覆”,取其“覆首为饰”的含义。因而“之言”也是起沟通通假字和本字的作用。其他如:
P811“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注:“侯之言候也”。
P856“矰矢、茀矢”注:“茀之言刜也”。
2.沟通异体字和通行字。这种情况只有1例。经文中用的是异体字,用“之言”沟通其通行字,以便于读者理解。如,P700“迹人”注:“迹之言跡也,知禽兽处。”其中“迹”与“跡”都表示足迹、踪迹的本字,二者是异体字的关系。但可能汉代“跡”字更通行,因而郑玄使用术语“之言”进行沟通。
3.沟通假借字和后造本字。这种情况共有2例,约占总数的4%。经文使用的是假借字,注文中用“之言”指出其本字,帮助理解文献。如P700“卝人”注:“卝之言礦也,金玉未成器曰礦。”“卝”本义可以指古时儿童束发成两角的样子(《汉语大字典》),读音冠;段玉裁《周礼汉读考》中则认为“卝”本古文“卵”字,古音如“關”或“鯤”,又被假借来表示“礦石”的含义。由于“卝”字形记录职能过多,因此后来为这一含义专门造了本字“礦”字。因而这里“之言”起了沟通假借字和后造本字的作用。类似的例子再如:
P926“酋矛常有四尺”注:“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也。”
4.沟通同源字。这种情况共35例,约占总数的66%。为帮助读者了解被释字(词)的涵义或命名取意,郑注常用“之言”来指出该字的同源字。如,P640“膳夫”注“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膳夫”的“膳”本义指精美的食物,“善”字是它的同源字,这里用术语“之言”来沟通二字的关系,目的是要揭示“膳”字所取的词源意义,而不是文献中所使用了的意义。可见同源字关系属于贮存状态下的字际关系,不是使用状态下的字际关系。其他再如:
“庖人”注:“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庖”也是本字,义即厨子;“苞”本义指花苞或席草之类的东西。郑玄这里沟通两个字的关系。目的是要说明“庖”的命名来源应当与“苞”相同,“庖”取庖人主六兽、六禽、以供庖厨,有裹肉之义。“苞”意思是“苞苴”,也是“裹肉”之物。义取《诗经》“野有死麕,白茅苞(今本作“包”)之”和《礼记·内则》“炮取豚若将,编萑以苴之”中的“苞”“苴”义。
(二)拟音兼释义的术语。共2例,约占总数的4%。这种情况的“之(为)言”沟通用字与被沟通字相同,但后面一般有对语句的进一步说明,以确定被沟通字的读音和意义。如,P832“校人”注:“校之为言校也,主马者必仍校视之。”“校”是个多音多义字,《汉语大字典》列有较早的读音四个:jiào,xiào,jiǎo,qiāo。要明确其具体读音也就明确了其意义,而且后面又有“主马者必仍校视之”的说明。“校视”的“校”字后来有的写作“挍”,即“比挍”之“挍”的本字,读jiào。这样就既明确了“校人”的“校”的读音又明确了其意义。陆德明、阮元也都认为作“校之为言挍也,主马者必仍挍视之。”文理更明,但“挍”字分化出来专门表示“比挍”之义,出现较晚,《说文》没收此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陆氏释文多俗字》中说:“《说文·手部》无挍字,汉碑木旁字多作手旁,此隶体之变,非别有挍字。” 可见这里的“之为言”的作用兼有拟音和释义的作用。再如:
P845“乐以騶虞九节、五正”注:“正之言正也,射者内志正,则能中焉。”“正”更是个多音多义字,古多通假为他字。“五正”的“正”,郑玄认为是指射的、箭靶的中心。这里用“之言”揭示其名源取义于“射者内志正”,也是拟音兼释义,读音同“内志正”的“正”,并取其义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献。按说,这一条的“之言”也同时属于沟通同源字的术语,但它是先拟音释义,然后才展示出同源关系的,故我们将其列入此类。
从上面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周礼注》中“之言”类术语的最主要功能是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其中又以沟通同源字最多,其次是沟通通假字和本字。沟通同源字的“之言”目的是要揭示被释字的词源意义,这种情况不属于沟通文献使用中的字际关系术语,它指出的是贮存状态下的文字系统的字际关系,与“之言”的其他几种沟通字际关系功能不同,处于不同的系统中。“之言”除了作沟通字际关系术语外,还有拟音兼释义的功能,只占4%。
《周礼注》中的“之言”类术语还有以下两方面特点:
1.形式没有完全统一。同时使用“之言”和“之为言”两种形式。这也可以看作是训诂术语的初创阶段不成熟的表现之一。
2.职能仍较多。就是用于沟通字际关系的“之言”类术语,沟通的字际关系类型也较多,不利于我们从中辨识是现在的何种字际关系类型。如可以沟通同源字和同源字、通假字和本字、通行字和异体字、假借字和后造本字关系,更多的是用来沟通同源字关系。可见,当时郑玄可能还没有用这类术语区分这些小类别字际关系的意识。
上面只是分析了《周礼注》中的“之言”类术语得出的结论,但并不能代表郑玄的“之言”类术语的全部内涵,因为郑玄在其他注书中也使用了这一术语,除了我们前面提到的统计数字外,李林先生还统计有:《马国翰辑《论语郑注》3例、唐写本《论语郑氏注》敦煌残卷2例、吐鲁番残卷《论语郑氏注》3例⑩。要想完全弄清楚郑玄注释中“之言”类术语的功能分布状况,需要对这些材料进行穷尽性考察分析,我们正在做这方面工作。
以上,我们以《周礼注》为例分析了该类术语的功用,离析出其用于沟通字际关系的术语用例,由此可以了解郑玄改造以往训释用语成为专门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的概貌。本文的测查也是关于郑玄所用沟通字际关系术语研究的一个示范性操作和探索,其中可能还存在某些问题,请专家们多加指正。
注释:
①据李林先生统计郑玄使用了50例,与我们的统计数字不同。
②文中所标引文页码为[1]中页码,下同。
③按:据我们测查,许慎《说文解字》中没有使用与“之为言”用法类似的“之言”用例。
④详参拙作《试析郑玄注释术语“之言”的来源》,《古籍研究》,2006卷上,总第49期,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
⑤《礼记注》中使用的“之言”是大量的,我们尚未详细统计,此数字为李林先生统计的。
⑥参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3页“祼”字注。
⑦参[4]卷二(《皇清经解》卷六百三十五)第2页《周礼·地官·卝人》“卝人中士二人”注下文。
⑧观点引自李运富先生讲义,谨致谢忱。
⑨本文分析字际关系时所用术语是李运富《论汉字的字际关系》当中的术语体系。
⑩见[5]45-46页。
参考文献:
[1]汉·郑玄、唐·贾公彦.周礼注疏[M].(附清·阮元《周礼注疏校勘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2]汉·郑玄、唐·贾公彦.周礼注疏[M].(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清·孙诒让.周礼正义(全1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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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平,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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