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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边防巩固,各族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使民族地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000年的102.47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29.4亿元。同时,依托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培育和壮大烟草、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旅游、电力和矿产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和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5年来,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分别为9.99%、11.06%、13.39%和12.0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因族制宜,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针对我省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部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较低层次,相当数量的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的实际,因地因族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一是大力开展“向绝对贫困宣战”行动,重点确定了100个边境民族乡、100个民族特困乡和246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扶贫开发。2001年以来,先后投入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129亿元,使75.2万绝对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24.6万贫困农户告别了茅草房、杈杈房,搬进了安居房。二是采取“一族一策、一山一策、一族几策”的做法,对布朗山、基诺山、者米乡、独龙江乡等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和“兴边富民示范点”建设。据不完全统计,5年累计投入25个边境县(市)各类专项资金约4.4亿元,实施项目近1000个,使边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133元提高到2004年的1390元。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计划,由政府筹集50亿,吸收社会资本150亿元,办好30件惠民实事,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三是针对我省7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特有民族整体处于贫困状态的实际,2002年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步伐的通知》(云办发〔2002〕19号),提出了“四通五有一消除”(即: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覆盖人口达85%以上,所有农户和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钱用、有书读,基本消除农户和学校的茅草房)目标,力争五年内解决温饱,十年内全部脱贫,使这些民族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上不掉队。目前,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干部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施“科教兴滇”战略,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针对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我省把民族教育科技作为关系云南发展和民族进步的根本大计,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先后建成1所民族大学、15所民族中专学校和民族干部学校、3所民族师范学校、41所民族中小学和4950所半寄宿制高小,构建了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到2004年底,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已有少数民族在校生238万人,占全省学生总数的33.4%,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6%,民族自治地方已有64个县实现“普九”目标。为加快发展边境及民族地区教育事业,2000年以来,我省累计安排2.1亿元资金,在边境沿线所有乡镇及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和藏区中小学校实行免除教科书费、杂费和文具费的“三免费”教育。目前,这项政策已惠及8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民族科技发展,推广普及电脑农业和各种实用技术;切实改善民族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大艾滋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和缺医少药等问题;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和“千里边疆文化长廊”等工程,促进了民族地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云南省民委经济处供稿)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使民族地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000年的102.47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29.4亿元。同时,依托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培育和壮大烟草、生物资源开发创新、旅游、电力和矿产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和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5年来,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分别为9.99%、11.06%、13.39%和12.04%,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因族制宜,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针对我省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部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较低层次,相当数量的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的实际,因地因族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一是大力开展“向绝对贫困宣战”行动,重点确定了100个边境民族乡、100个民族特困乡和246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扶贫开发。2001年以来,先后投入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129亿元,使75.2万绝对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24.6万贫困农户告别了茅草房、杈杈房,搬进了安居房。二是采取“一族一策、一山一策、一族几策”的做法,对布朗山、基诺山、者米乡、独龙江乡等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和“兴边富民示范点”建设。据不完全统计,5年累计投入25个边境县(市)各类专项资金约4.4亿元,实施项目近1000个,使边境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133元提高到2004年的1390元。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实施“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计划,由政府筹集50亿,吸收社会资本150亿元,办好30件惠民实事,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三是针对我省7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特有民族整体处于贫困状态的实际,2002年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步伐的通知》(云办发〔2002〕19号),提出了“四通五有一消除”(即: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覆盖人口达85%以上,所有农户和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钱用、有书读,基本消除农户和学校的茅草房)目标,力争五年内解决温饱,十年内全部脱贫,使这些民族都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上不掉队。目前,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干部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实施“科教兴滇”战略,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针对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我省把民族教育科技作为关系云南发展和民族进步的根本大计,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先后建成1所民族大学、15所民族中专学校和民族干部学校、3所民族师范学校、41所民族中小学和4950所半寄宿制高小,构建了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到2004年底,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已有少数民族在校生238万人,占全省学生总数的33.4%,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6%,民族自治地方已有64个县实现“普九”目标。为加快发展边境及民族地区教育事业,2000年以来,我省累计安排2.1亿元资金,在边境沿线所有乡镇及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和藏区中小学校实行免除教科书费、杂费和文具费的“三免费”教育。目前,这项政策已惠及8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民族科技发展,推广普及电脑农业和各种实用技术;切实改善民族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大艾滋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和缺医少药等问题;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和“千里边疆文化长廊”等工程,促进了民族地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云南省民委经济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