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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一府两院”处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的跟踪督查,进一步提升审议实效,嘉定区四届人大常委会除了采取常委会分管领导负责、常委会工作机构具体督查、重点议题实行跨年度跟踪督查等举措外,还探索建立了后评估制度,即对重点审议项曩中“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所提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情况,常委会采取“回头看”并进行满意度表决,以进一步增强跟踪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