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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基本构成单位,农村的安全对社会乃至国家安定具有重大价值.故此,农村的治安供给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契约式治安联防保险"不仅赋予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新内容,而且为社会治安拓展了思路.集"人员专业化、报酬货币化、责任契约化、赔偿保险化"为一体的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是适合市场经济特点的治安防范新措施,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新时期的继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