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了重大变革,企业原有的ERP系统也将升级或更换。本文分析了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探讨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ERP系统的主要影响并提出了应对的策略。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ERP系统;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8)20-0007-03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48项审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准则的实施给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重大变革,企业原有的ERP信息系统也将升级或更换。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关于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报告
新准则体系保留了现行的六要素分类,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类似,但内涵有所扩大,具体会计科目及报表格式有所变化。财务报表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其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新增加报表,其他报表格式均有变化。如资产负债表,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项目;利润表取消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划分,将这些业务统一在“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中列示;新准则还增加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的列示。
(二)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
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建立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和系统。根据我国市场发展现状,新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的应用中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
(三)关于存货
关于存货的计价方法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取消了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同时为了使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新准则取消了将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和其他行业企业一致,均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四)关于无形资产
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一是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二是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改变了现行准则将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的规定,将企业的研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分别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三是改变现行准则无形资产直接采用直线法摊销的规定,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能够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系统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
(五)关于资产减值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单项资产计减值准备,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提供了更科学可行的确定可收回金额方式。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六)关于债务重组
新准则规定,对债权人的让步,不再沿用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确认为债务重组利润,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则债务重组是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七)关于借款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其所占用的借款资金的相应借款费用也可以予以资本化。此外,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再限于专门借款产生,一般借款如被用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也应当资本化。
(八)关于合并财务报表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变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由于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所以不再考虑股权比例或重要性。这一变革,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及合并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对ERP系统的主要影响
(一)对总账系统的影响
总账系统一般预置了现行会计制度(如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体系,企业在建立账套时即可选择预置会计科目,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新会计准则调整了会计科目核算体系,系统中原有的会计科目体系已不适应新准则的要求,因此在该模块中应预置新准则会计科目体系,否则会增加系统初始化的工作量,数据自动转换难以做到。
(二)对报表系统的影响
该系统一般都提供了现行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报表模板,包括各种报表格式和运算公式。新准则重新规范了会计报表,在报表种类、格式、项目内容等方面与原会计报表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要求在该模块中预置新的会计报表模板,重新定义报表各项目运算公式。
(三)对固定资产系统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与旧准则不同的是,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折旧的时间(旧准则规定: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此,ERP软件固定资产系统中应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新增、处理、变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既可以当月计提折旧,也可以下月计提折旧。在系统设置中设置计提参数后,系统在计提折旧计算时,就可以根据参数进行处理,适应不同企业对折旧处理的政策。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企业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相当谨慎,由此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因此,ERP软件固定资产系统中应可针对每一项资产提供减值准备的处理,同时提供可按照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功能,并对资产的转回处理可分类别设置是否可以转回。
(四)对工资系统的影响
该系统一般都提供了自动转账分录设置、转账凭证生成功能。新准则《职工薪酬》中的职工薪酬从其具体构成内容看,主要有8个项目(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而且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这与现有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在该模块中必须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事项处理的设置作出相应的调整。
(五)对存货系统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与原会计准则相比,取消了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计价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因此,ERP软件存货系统中应考虑到新准则与原准则并行,供企业灵活选择。此外,对于存货的采购成本新准则规定: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未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作特殊规定,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因此ERP软件存货系统中应为企业提供成本构成的选择。
三、应对策略
(一)建立新的会计科目核算体系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标准,对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建立新的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具体方法是:
1. 手工调整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如果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变化不大,用户可以在开始使用新准则的年初,继承以前年度会计科目核算体系,手工增加一些新科目,删除一些不再使用的科目。
2. 在总账系统加入一个新旧科目替换的应用程序。如果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变化较大,财务软件的生产厂家要在总账子系统中加入一个新旧科目替换的应用程序。这样,用户只要输入新旧科目的对照表,计算机就可以将旧科目中的余额自动转入到新科目中。
(二)增加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是此次准则修改的一大特点。房地产、金融工具等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处理。笔者建议,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成本计量不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的,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或者金融资产增值,计入投资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计入当期费用。关于金融工具等品种的计价,应在财务软件中内置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确定公允市价的计算模型,供用户参考;如果不使用该模块,则可以手工账面调整。
(三)增加计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功能模块
根据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包括合并商誉)的减值损失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比较简单,用计算机管理也比较容易。但如果用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计算起来相对较复杂,尤其是有些资产本身不是独立的产生现金流量的单元,一个资产组才是产生现金流量的单元。这时,首先要通过计算一个资产组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得出一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此金额与此资产组账面金额的差额,为此资产组的减值损失。此资产组的减值损失要在此资产组的各资产中进行分配,才能计算出属于此资产组各资产的减值损失,包括合并商誉的减值损失。因此,应当新增一个计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模块。
(四)变更存货计价方法
对于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尚未使用系统的新用户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新准则所允许的成本计价方法即可;二是对于已经启动后进先出方法的企业用户,建议进行该存货组织的数据迁移。可以新建一个或者多个存货组织(具体数目视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存货组织数量而定),复制原存货组织的属性和数据作为初始值,设置新的存货组织的成本计价方法为标准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等符合新会计准则规定的计价方法中一种。同时用户应该在调整当期的报表表外事项内,披露变更会计政策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值。
(五)重新设置新准则的财务报表模板
在ERP财务系统中均有报表子系统,企业可以利用报表子系统来编制财务报表。由于新准则的财务报表体系构成及各报表的列报项目均有变化,因此需重新设置各种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数据来源。为了便于用户编制报表,财务软件的报表子系统中,往往内置了一些报表的编制模板,这些模板随着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编制规定的变化,也要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另外,需要增加一个对企业筹资与分配活动进行管理的模块,通过对筹资与分配数据的管理,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 2006.
[2] 郑庆华,赵耀,等.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 李莉,龙金英. 我国财务软件业发展策略研究[J]. 商业经济,2005(6).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ERP系统;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8)20-0007-03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48项审计准则),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准则的实施给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重大变革,企业原有的ERP信息系统也将升级或更换。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关于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报告
新准则体系保留了现行的六要素分类,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类似,但内涵有所扩大,具体会计科目及报表格式有所变化。财务报表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其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新增加报表,其他报表格式均有变化。如资产负债表,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项目;利润表取消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划分,将这些业务统一在“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中列示;新准则还增加了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的列示。
(二)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
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建立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和系统。根据我国市场发展现状,新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的应用中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
(三)关于存货
关于存货的计价方法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取消了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同时为了使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新准则取消了将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和其他行业企业一致,均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四)关于无形资产
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一是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二是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区别对待,改变了现行准则将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的规定,将企业的研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分别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三是改变现行准则无形资产直接采用直线法摊销的规定,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能够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系统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
(五)关于资产减值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单项资产计减值准备,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提供了更科学可行的确定可收回金额方式。新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六)关于债务重组
新准则规定,对债权人的让步,不再沿用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而是确认为债务重组利润,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则债务重组是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七)关于借款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其所占用的借款资金的相应借款费用也可以予以资本化。此外,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再限于专门借款产生,一般借款如被用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也应当资本化。
(八)关于合并财务报表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变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由于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所以不再考虑股权比例或重要性。这一变革,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及合并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对ERP系统的主要影响
(一)对总账系统的影响
总账系统一般预置了现行会计制度(如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体系,企业在建立账套时即可选择预置会计科目,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新会计准则调整了会计科目核算体系,系统中原有的会计科目体系已不适应新准则的要求,因此在该模块中应预置新准则会计科目体系,否则会增加系统初始化的工作量,数据自动转换难以做到。
(二)对报表系统的影响
该系统一般都提供了现行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报表模板,包括各种报表格式和运算公式。新准则重新规范了会计报表,在报表种类、格式、项目内容等方面与原会计报表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变化。因此,要求在该模块中预置新的会计报表模板,重新定义报表各项目运算公式。
(三)对固定资产系统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与旧准则不同的是,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折旧的时间(旧准则规定:企业在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因此,ERP软件固定资产系统中应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新增、处理、变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既可以当月计提折旧,也可以下月计提折旧。在系统设置中设置计提参数后,系统在计提折旧计算时,就可以根据参数进行处理,适应不同企业对折旧处理的政策。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企业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相当谨慎,由此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因此,ERP软件固定资产系统中应可针对每一项资产提供减值准备的处理,同时提供可按照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功能,并对资产的转回处理可分类别设置是否可以转回。
(四)对工资系统的影响
该系统一般都提供了自动转账分录设置、转账凭证生成功能。新准则《职工薪酬》中的职工薪酬从其具体构成内容看,主要有8个项目(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而且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这与现有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在该模块中必须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事项处理的设置作出相应的调整。
(五)对存货系统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与原会计准则相比,取消了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的后进先出法。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将产生一定影响。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计价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因此,ERP软件存货系统中应考虑到新准则与原准则并行,供企业灵活选择。此外,对于存货的采购成本新准则规定: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未对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作特殊规定,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因此ERP软件存货系统中应为企业提供成本构成的选择。
三、应对策略
(一)建立新的会计科目核算体系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标准,对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建立新的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具体方法是:
1. 手工调整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如果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变化不大,用户可以在开始使用新准则的年初,继承以前年度会计科目核算体系,手工增加一些新科目,删除一些不再使用的科目。
2. 在总账系统加入一个新旧科目替换的应用程序。如果会计科目核算体系变化较大,财务软件的生产厂家要在总账子系统中加入一个新旧科目替换的应用程序。这样,用户只要输入新旧科目的对照表,计算机就可以将旧科目中的余额自动转入到新科目中。
(二)增加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是此次准则修改的一大特点。房地产、金融工具等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处理。笔者建议,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成本计量不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的,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或者金融资产增值,计入投资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计入当期费用。关于金融工具等品种的计价,应在财务软件中内置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确定公允市价的计算模型,供用户参考;如果不使用该模块,则可以手工账面调整。
(三)增加计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功能模块
根据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包括合并商誉)的减值损失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用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比较简单,用计算机管理也比较容易。但如果用资产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计算起来相对较复杂,尤其是有些资产本身不是独立的产生现金流量的单元,一个资产组才是产生现金流量的单元。这时,首先要通过计算一个资产组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得出一个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此金额与此资产组账面金额的差额,为此资产组的减值损失。此资产组的减值损失要在此资产组的各资产中进行分配,才能计算出属于此资产组各资产的减值损失,包括合并商誉的减值损失。因此,应当新增一个计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模块。
(四)变更存货计价方法
对于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尚未使用系统的新用户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新准则所允许的成本计价方法即可;二是对于已经启动后进先出方法的企业用户,建议进行该存货组织的数据迁移。可以新建一个或者多个存货组织(具体数目视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存货组织数量而定),复制原存货组织的属性和数据作为初始值,设置新的存货组织的成本计价方法为标准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等符合新会计准则规定的计价方法中一种。同时用户应该在调整当期的报表表外事项内,披露变更会计政策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值。
(五)重新设置新准则的财务报表模板
在ERP财务系统中均有报表子系统,企业可以利用报表子系统来编制财务报表。由于新准则的财务报表体系构成及各报表的列报项目均有变化,因此需重新设置各种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数据来源。为了便于用户编制报表,财务软件的报表子系统中,往往内置了一些报表的编制模板,这些模板随着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编制规定的变化,也要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另外,需要增加一个对企业筹资与分配活动进行管理的模块,通过对筹资与分配数据的管理,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S]. 2006.
[2] 郑庆华,赵耀,等.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 李莉,龙金英. 我国财务软件业发展策略研究[J]. 商业经济,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