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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对江西若干个县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有农户与农户、农户与种粮大户、“公司+农户”、农户入股土地合作社四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则以转包和出租为主,且存在地区差异,整体价格偏低。根据对四种流转方式及价格的分析,笔者认为,扶持种粮大户、发展公司+农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辅以确权于民、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与向农民投资等措施,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实现以及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