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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即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它的内涵包括政治教育、思想观点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培养自我修养的道德能力诸方面。在小学阶段,由于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识经验的局限,政治教育和基本思想观点的教育应渗透在道德品质教育中进行。所以,道德品质教育,即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并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是小学阶段思想品德教育的中心任务。如何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呢?我以班级为单位做了如下尝试。
一、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是要培养学生理解和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初步学会用这些规范调节自己的行为,并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包括的内容很多,对小学生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之中。通过这些规则的实施,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习惯。这也是未来社会主义的公民应具备的道德品质。
开学伊始,我就告诉学生要做一个正直、勇敢、团结、勤奋的人。正直,就是要求学生要有正确的道德认识,说话、做事对别人不能有危害。勇敢,就是遇到困难不退缩,遇到危险不惊慌。团结,就是要求学生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勤奋,就是要求学生不贪玩,能刻苦认真地学习。我要求学生树立这样的观念,以这八个字要求自己。
二、培养积极的道德情感
情感是自我监督和自我调节的一种内部力量,道德情感对道德认识有一种动机激发作用,它促使一个人积极地接受某种道德教育,努力地掌握有关的道德知识,它还对道德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激发和驱动作用。我注意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以境育情、以情育人,培养学生的高尚的道德情感。
例如:有的学生的桌凳坏了,我问:“哪个同学能做一个关心他人、对别人有爱心的人呢?今天中午看谁能把自己的爱心表现出来,把XX的凳子修好。”下午,我再来表扬修凳子的同学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帮助同学,强化了学生心中“有益于别人”,即“让别人高兴,我也感到快乐”这种意识,培养了学生的友谊感。
有一个平时经常打扰别人学习的学生,学习成绩差,影响了班里的成绩,很多同学都讨厌他。一次卫生大扫除时,我安排并指导他擦玻璃,他干得很起劲。在下午总结这一天的情况时,我表扬他“能为班集体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带领全班同学为他鼓掌,让其脑中有“有益于集体,我也会得到尊重”的意识,培养他的集体主义情感和自尊感。
教师在颂扬良好的品德时,常能唤起学生的敬仰、爱慕之情。我用一件件众多的小事,以诱发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情感、荣誉感、友谊感等道德情感。
三、提高已有的道德认识
由于小学儿童,尤其是低年级儿童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抽象逻辑思维水平较低,因而对一些较抽象的道德概念模糊不清,常常混淆一些近似的概念。例如,错误地认为别人不敢做的事自己敢做就是勇敢,因而把敢从高处跳下,敢从行驶的汽车前穿过等行为,把鲁莽、逞强、蛮干,甚至是把斗殴、打群架当作勇敢的举动。这是十分错误的,也是极其有害的。我认识到光有想做“好人”的意识还不够,还要让学生知道应“怎样做”。为了让学生明白什么是“勇敢机智”,教育学生向勇敢机智的人学习,并在遇事时能做到机智勇敢,我让学生搜集正直、勇敢、果断、机智这方面的故事,让学生分组进行演讲。通过几次这样的活动,并结合思想品德课的学习,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
四、养成自觉的道德行为
许多心理学家研究了小学儿童的品德发展过程,总结出“小学儿童的品德是从习俗水平向原则水平过渡,从依附性向自觉性过渡,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监督过渡,从服从型向习惯型过渡。”所以,行为习惯的形成主要靠有节奏、有意识地练习。根据这一时期儿童品德发展的特点,为了让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并习惯成自然,我安排了一系列德育活动。如:晚上帮妈妈洗脚。一个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的人,不可能去爱别人。通过这项活动,让孩子学着用行动关爱自己的母亲,同时,他们也会获得家人对自己的赞赏,进而形成积极的心理体验。“帮残疾人做件事”。这项活动让学生了解了残疾人的困难,在关心别人的过程中再一次体验到“有益于别人,我也会快乐。”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教师引导着他们在一次次的活动中一点一点地积累,逐步形成。
新的课程标准对《品德与社会》课提出这样的要求: “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课程要关注每一个儿童的成长,培养他们成为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人”。现在的社会,青少年犯罪有增多的趋势,所以,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一个懂得自尊、自爱,有羞耻感,爱惜自己名誉的,有益于社会的真正的“人”,确实有必要。
一、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是要培养学生理解和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初步学会用这些规范调节自己的行为,并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包括的内容很多,对小学生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之中。通过这些规则的实施,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习惯。这也是未来社会主义的公民应具备的道德品质。
开学伊始,我就告诉学生要做一个正直、勇敢、团结、勤奋的人。正直,就是要求学生要有正确的道德认识,说话、做事对别人不能有危害。勇敢,就是遇到困难不退缩,遇到危险不惊慌。团结,就是要求学生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勤奋,就是要求学生不贪玩,能刻苦认真地学习。我要求学生树立这样的观念,以这八个字要求自己。
二、培养积极的道德情感
情感是自我监督和自我调节的一种内部力量,道德情感对道德认识有一种动机激发作用,它促使一个人积极地接受某种道德教育,努力地掌握有关的道德知识,它还对道德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激发和驱动作用。我注意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以境育情、以情育人,培养学生的高尚的道德情感。
例如:有的学生的桌凳坏了,我问:“哪个同学能做一个关心他人、对别人有爱心的人呢?今天中午看谁能把自己的爱心表现出来,把XX的凳子修好。”下午,我再来表扬修凳子的同学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帮助同学,强化了学生心中“有益于别人”,即“让别人高兴,我也感到快乐”这种意识,培养了学生的友谊感。
有一个平时经常打扰别人学习的学生,学习成绩差,影响了班里的成绩,很多同学都讨厌他。一次卫生大扫除时,我安排并指导他擦玻璃,他干得很起劲。在下午总结这一天的情况时,我表扬他“能为班集体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带领全班同学为他鼓掌,让其脑中有“有益于集体,我也会得到尊重”的意识,培养他的集体主义情感和自尊感。
教师在颂扬良好的品德时,常能唤起学生的敬仰、爱慕之情。我用一件件众多的小事,以诱发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情感、荣誉感、友谊感等道德情感。
三、提高已有的道德认识
由于小学儿童,尤其是低年级儿童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抽象逻辑思维水平较低,因而对一些较抽象的道德概念模糊不清,常常混淆一些近似的概念。例如,错误地认为别人不敢做的事自己敢做就是勇敢,因而把敢从高处跳下,敢从行驶的汽车前穿过等行为,把鲁莽、逞强、蛮干,甚至是把斗殴、打群架当作勇敢的举动。这是十分错误的,也是极其有害的。我认识到光有想做“好人”的意识还不够,还要让学生知道应“怎样做”。为了让学生明白什么是“勇敢机智”,教育学生向勇敢机智的人学习,并在遇事时能做到机智勇敢,我让学生搜集正直、勇敢、果断、机智这方面的故事,让学生分组进行演讲。通过几次这样的活动,并结合思想品德课的学习,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
四、养成自觉的道德行为
许多心理学家研究了小学儿童的品德发展过程,总结出“小学儿童的品德是从习俗水平向原则水平过渡,从依附性向自觉性过渡,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监督过渡,从服从型向习惯型过渡。”所以,行为习惯的形成主要靠有节奏、有意识地练习。根据这一时期儿童品德发展的特点,为了让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并习惯成自然,我安排了一系列德育活动。如:晚上帮妈妈洗脚。一个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的人,不可能去爱别人。通过这项活动,让孩子学着用行动关爱自己的母亲,同时,他们也会获得家人对自己的赞赏,进而形成积极的心理体验。“帮残疾人做件事”。这项活动让学生了解了残疾人的困难,在关心别人的过程中再一次体验到“有益于别人,我也会快乐。”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教师引导着他们在一次次的活动中一点一点地积累,逐步形成。
新的课程标准对《品德与社会》课提出这样的要求: “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课程的核心”,“课程要关注每一个儿童的成长,培养他们成为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人”。现在的社会,青少年犯罪有增多的趋势,所以,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一个懂得自尊、自爱,有羞耻感,爱惜自己名誉的,有益于社会的真正的“人”,确实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