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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制正在进一帝地完善。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存在“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和“钱(其往往拨若‘经济’、‘发展’等美丽外表)大于法”等问题.使具体司法的国家机关和公务员时有“投鼠忌器”的难诀。倒如,一个经济效益很好的区级企业法人成了流氓犯罪嫌疑人,有关领导竞特别关照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