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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这一“十四五”目标,必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成熟、定型。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仍面临主体协同不佳、“三治”融合不畅、地域资源迥异、制度合力不强、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不够的问题。对此,应当从制度要素出发,完善制度制定、执行、转化、变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并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好六个要素,即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人民参与的主体要素,“三治融合”的手段要素,以人民为中心、以预防化解为主旨的目标要素,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的整体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