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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孝昌县首起水资源类诉讼案件圆满结案,该县山川房地产公司5万元罚款及追缴5000元水资源费执行到位,实现了此类案件诉讼强制执行的“零”突破,标志着该县在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上的“四位一体”监督体系正式确立,发挥效力。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法定监督。自2013年相继被省、市确定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县以来,该县成立县级水利规划委员会,县水务局在成立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基础上增设城乡供水管理局,理顺城乡水资源管理体制,制定了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及各乡镇的用水控制指标等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