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固体废物的管理在1984年11月8日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这天里根总统签署了“危险和固体废物修正案”,使之成为法律。美国环保局国家废物项目管理官员波特把这件事描述为:“在危险和固体废物法规和管理上的根本变化”,这项法规规定了执行72项条文的最后期限。其中58项需要美国环保局在修订案颁布后两年半之内采取行动。环保局的任务是艰巨的。由于一下增加近十万个需要管理的“小型污染源”,修正案几乎增加了三倍管理实体,并增加了一百多万个需要管理的地下储罐和几千个危险废物燃料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