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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关系着国计民生、地区发展的代表议案、建议,似乎总是被“封存”在内部的“数据库”中,透明度不够。为了保障选民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一些地方对公开代表的议案、建议作了积极的探索。
代表议案、建议公开“亮相”
四川省北川县韩德群、王忠诚等3名农民通过绵阳日报公布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将电话打进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绵阳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北川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人大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代表建议办理事项,解开了群众的‘心结’!”韩德群激动地说。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由于代表建议办理的详细情况,仅限于在承办单位、人大代表等较小的范围内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的心声代表反映没有,代表的建议有关部门办理得如何等诸多疑问,成为群众的“心结”。
为了保障选民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今年4月1日,四川省绵阳市委机关报《绵阳日报》刊发了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的124个建议全部内容,包括提出建议的代表名单、案由、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涉及交通、城建、税务、教育、农业、国土等方面。据了解,这是绵阳市人大首次将代表建议办理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据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袁晓英介绍,今年以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推行了代表建议办理“两公开、一督办、一反馈、一报告制度”,即:通过人大网站、“一府两院”网站、人大公报、“一府两院”公报、新闻媒体,公开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成立代表意见督办组,即时督察和参与具体的办理工作;将办理结果回复代表并下发办理满意度反馈表,不满意的重办,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人大常委会形成代表建议办理书面报告,印发代表审议。
代表建议办理事项见报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在舆论一片“叫好”之际,也让人回想起了另一起类似的事件。
2005年11月23日上午,湖南省溆浦县岗东乡16位选民将一份要求会前审查人大代表议案的书面通知,送到驻岗东乡的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刘让贤手里。领衔提出要求审查代表议案的,是曾连任过三届县人大代表的村民何维军。
“有些人大代表会前提交议案不向选民公布,会后又不向选民通报,他们到底提交了多少议案,有没有代表我们的真实意愿,我们都不了解,这些都影响了我们选民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何维军朴素的话语传达出了他们要求审查人大代表议案的初衷。
据何维军介绍,过去该县有些人大代表对为民代言不够重视,会前不深入选区倾听选民呼声,开会时“临时抱佛脚”匆匆忙忙“凑”议案,被形容为“接到通知去开会,碰上选举划划圈,提交议案不领衔,附和随手把名签”,选民对此意见很大。
针对选民联名要审代表议案的要求,驻岗东乡的县人大代表小组一致同意,决定通过张贴公告公布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向选区所有选民征集议案。随后,通过整理选出最能代表选区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议案草案,在县人代会召开15日前张榜公示,根据选民的最后意见确定人大代表议案,在县人代会上提交给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被“封存”在内部“数据库”中,关系着国计民生、地区发展的代表议案、建议,终于在群众面前公开“亮相”,这不仅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公共政策活动的关心,同时也体现了选民监督意识的提升。
有无作为,群众一目了然
代表建议公开后的几天里,绵阳市陈世新、樊利英等5名区人大代表非常忙碌,作为建议办理督办小组成员,他们接到不少部门现场办理建议的“预约”电话。令代表们欣慰的是,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直接与代表见面。
代锦芳是绵阳市游仙区的基层代表,代表建议办理事项的公开激发了她提建议的热情。
“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建议办理的情况公开见报,代表有无作为、部门有无作为,群众一目了然。想到有千万双眼睛盯着,自己没有理由不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代锦芳话语中透露着她内心的激动。
湖南省人大联工委代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表们在写议案前本应听取和征求选民的意见,但是有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写议案时匆匆“凑”数,现在选民们提出这个要求,体现出民主意识,是对代表的一种监督。
“在媒体上公开代表建议办理事项,压力最大的是我们承办单位。”绵阳市政府一位处长坦言,代表的建议、意见一登报,我们就感到工作有压力,就想到应该如何千方百计去完成。同时,该市人大常委会还组建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检查小组,现场监督主任会议确定的近期急办的12件事,尽快推进桥梁修建、城区拆迁等棘手问题的解决。
无庸质疑,代表建议需要“一府两院”及其他职能机关去办理,代表的建议落实了没有,落实的效果如何,将是检验机关办事效率和作风的“试金石”。
然而,以前个别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存在着办理程序不规范、答复内容不合理、超时限答复等情况,甚至还存在着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现象,致使出现了“只见建议年年提,不见建议变实际”的困境。
袁晓英表示:“公开建议件及其办理情况,既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和肯定,也是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一种社会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大代表有没有代表选民议政,政府有没有办理代表建议,办理得怎么样,通过公开制度,一目了然。”
实现选民对代表建议的理性监督
在代议制下,代表和选民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代表是选民意愿的承载者和表达者,同时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一直以来,人们对人大制度关注较多的是人大代表如何监督政府权力,而选民对于人大代表的监督,则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有些选民连代表是谁都弄不清楚,更不知道代表提了什么议案、建议。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境况下,监督代表又从何谈起?
一些专家指出,目前有些地区代表的议案实际上充当的往往是政府代言人角色。特别是要资金、要项目问题上,一些部门让人大代表做他们的“利益代言人”,而这些议案、建议有时则与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利益有一定出入甚至是背离。不可否认,这种错位的履职活动,在一些地区时有上演。不难想象,如果不公布他们的议案、建议,缺乏选民必要的监督,这样的“错位”可能继续被“合法化”的外衣所掩盖,选民更是被蒙在鼓里。
另一方面,在社会利益日趋多化的当下,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所反映的也只能是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因此,将他们的议案、建议公布在民众面前,实质上揭示的是他们背后所代表的群体和他们的利益偏好。有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改善当前的政治生态,保障不同群体对人大代表的事实认定,不仅促进了代表的认真履职,同时也强化了在下一轮选举中选民投票的理性。
湖南省人大代表、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显聪认为,选民审查人大代表议案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在全国也还没有先例,但这一举措有利于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是完善人大代表提交议案机制、提高代表议案质量的有益探索。
然而,一些人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人大代表固然应该受到选民的“监督”,但“监督”不应侵犯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有人认为,人大代表虽然来自于选民的选举,但选民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却并不是一种雇佣关系,不管是从“制度”还是从“法理”以至于“人情”上讲,选民将选票投给某个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已同时赋予了人大代表一种“独立意志”。这种“独立意志”亦即人大代表的代表权,只要在合乎法律的范围内,就不“被动”以任何因素为转移,甚至可以不以“民意”为转移——“民意”其实是很笼统而不易确定的概念,如果以“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必须代表民意”为前提而规定人大代表议案必须交予选民“审查”,那其实是“全民公决”式的“民主”,与建立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主旨背道而驰。
从实际的运作情况来看,公开代表的建议和议案体现的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是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的互动。正如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全所言,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建议办理的情况公开见报,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此举,将使人大常委会履职和“一府两院”办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更为直接,对建设“透明人大”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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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积极评价四川绵阳人大代表建议公开先例
中新社报道认为:绵阳全面公布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以及承办人,在全国尚属首例,此举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更是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人民日报报道,多数市民认为这是对代表履职的肯定,是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南方周末认为:公布代表建议可以激发代表的责任感,也是思想财富的共享和再利用。新华社报道:绵阳市人大采取的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压力会变动力,有利于政府认真解决百姓疾苦,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大河报认为,四川绵阳此举开了全国之先河,应该推广为一项制度。光明网评论:此举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改革。有了人民的监督,选民利益才有可能得到较好体现,政府才不会懈怠。它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构建,必将激发出更多、更积极的公民表达。对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袁晓英)
代表议案、建议公开“亮相”
四川省北川县韩德群、王忠诚等3名农民通过绵阳日报公布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将电话打进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绵阳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北川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人大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代表建议办理事项,解开了群众的‘心结’!”韩德群激动地说。
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由于代表建议办理的详细情况,仅限于在承办单位、人大代表等较小的范围内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的心声代表反映没有,代表的建议有关部门办理得如何等诸多疑问,成为群众的“心结”。
为了保障选民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今年4月1日,四川省绵阳市委机关报《绵阳日报》刊发了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的124个建议全部内容,包括提出建议的代表名单、案由、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涉及交通、城建、税务、教育、农业、国土等方面。据了解,这是绵阳市人大首次将代表建议办理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据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袁晓英介绍,今年以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推行了代表建议办理“两公开、一督办、一反馈、一报告制度”,即:通过人大网站、“一府两院”网站、人大公报、“一府两院”公报、新闻媒体,公开办理事项和办理结果;成立代表意见督办组,即时督察和参与具体的办理工作;将办理结果回复代表并下发办理满意度反馈表,不满意的重办,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人大常委会形成代表建议办理书面报告,印发代表审议。
代表建议办理事项见报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在舆论一片“叫好”之际,也让人回想起了另一起类似的事件。
2005年11月23日上午,湖南省溆浦县岗东乡16位选民将一份要求会前审查人大代表议案的书面通知,送到驻岗东乡的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刘让贤手里。领衔提出要求审查代表议案的,是曾连任过三届县人大代表的村民何维军。
“有些人大代表会前提交议案不向选民公布,会后又不向选民通报,他们到底提交了多少议案,有没有代表我们的真实意愿,我们都不了解,这些都影响了我们选民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何维军朴素的话语传达出了他们要求审查人大代表议案的初衷。
据何维军介绍,过去该县有些人大代表对为民代言不够重视,会前不深入选区倾听选民呼声,开会时“临时抱佛脚”匆匆忙忙“凑”议案,被形容为“接到通知去开会,碰上选举划划圈,提交议案不领衔,附和随手把名签”,选民对此意见很大。
针对选民联名要审代表议案的要求,驻岗东乡的县人大代表小组一致同意,决定通过张贴公告公布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向选区所有选民征集议案。随后,通过整理选出最能代表选区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议案草案,在县人代会召开15日前张榜公示,根据选民的最后意见确定人大代表议案,在县人代会上提交给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被“封存”在内部“数据库”中,关系着国计民生、地区发展的代表议案、建议,终于在群众面前公开“亮相”,这不仅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公共政策活动的关心,同时也体现了选民监督意识的提升。
有无作为,群众一目了然
代表建议公开后的几天里,绵阳市陈世新、樊利英等5名区人大代表非常忙碌,作为建议办理督办小组成员,他们接到不少部门现场办理建议的“预约”电话。令代表们欣慰的是,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直接与代表见面。
代锦芳是绵阳市游仙区的基层代表,代表建议办理事项的公开激发了她提建议的热情。
“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建议办理的情况公开见报,代表有无作为、部门有无作为,群众一目了然。想到有千万双眼睛盯着,自己没有理由不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代锦芳话语中透露着她内心的激动。
湖南省人大联工委代表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表们在写议案前本应听取和征求选民的意见,但是有些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写议案时匆匆“凑”数,现在选民们提出这个要求,体现出民主意识,是对代表的一种监督。
“在媒体上公开代表建议办理事项,压力最大的是我们承办单位。”绵阳市政府一位处长坦言,代表的建议、意见一登报,我们就感到工作有压力,就想到应该如何千方百计去完成。同时,该市人大常委会还组建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检查小组,现场监督主任会议确定的近期急办的12件事,尽快推进桥梁修建、城区拆迁等棘手问题的解决。
无庸质疑,代表建议需要“一府两院”及其他职能机关去办理,代表的建议落实了没有,落实的效果如何,将是检验机关办事效率和作风的“试金石”。
然而,以前个别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存在着办理程序不规范、答复内容不合理、超时限答复等情况,甚至还存在着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现象,致使出现了“只见建议年年提,不见建议变实际”的困境。
袁晓英表示:“公开建议件及其办理情况,既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和肯定,也是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一种社会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大代表有没有代表选民议政,政府有没有办理代表建议,办理得怎么样,通过公开制度,一目了然。”
实现选民对代表建议的理性监督
在代议制下,代表和选民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代表是选民意愿的承载者和表达者,同时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一直以来,人们对人大制度关注较多的是人大代表如何监督政府权力,而选民对于人大代表的监督,则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有些选民连代表是谁都弄不清楚,更不知道代表提了什么议案、建议。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境况下,监督代表又从何谈起?
一些专家指出,目前有些地区代表的议案实际上充当的往往是政府代言人角色。特别是要资金、要项目问题上,一些部门让人大代表做他们的“利益代言人”,而这些议案、建议有时则与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利益有一定出入甚至是背离。不可否认,这种错位的履职活动,在一些地区时有上演。不难想象,如果不公布他们的议案、建议,缺乏选民必要的监督,这样的“错位”可能继续被“合法化”的外衣所掩盖,选民更是被蒙在鼓里。
另一方面,在社会利益日趋多化的当下,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所反映的也只能是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因此,将他们的议案、建议公布在民众面前,实质上揭示的是他们背后所代表的群体和他们的利益偏好。有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改善当前的政治生态,保障不同群体对人大代表的事实认定,不仅促进了代表的认真履职,同时也强化了在下一轮选举中选民投票的理性。
湖南省人大代表、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显聪认为,选民审查人大代表议案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在全国也还没有先例,但这一举措有利于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是完善人大代表提交议案机制、提高代表议案质量的有益探索。
然而,一些人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人大代表固然应该受到选民的“监督”,但“监督”不应侵犯人大代表应有的权利。有人认为,人大代表虽然来自于选民的选举,但选民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却并不是一种雇佣关系,不管是从“制度”还是从“法理”以至于“人情”上讲,选民将选票投给某个人大代表候选人时,已同时赋予了人大代表一种“独立意志”。这种“独立意志”亦即人大代表的代表权,只要在合乎法律的范围内,就不“被动”以任何因素为转移,甚至可以不以“民意”为转移——“民意”其实是很笼统而不易确定的概念,如果以“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必须代表民意”为前提而规定人大代表议案必须交予选民“审查”,那其实是“全民公决”式的“民主”,与建立人大代表大会制度的主旨背道而驰。
从实际的运作情况来看,公开代表的建议和议案体现的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是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的互动。正如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全所言,把人大代表的建议以及建议办理的情况公开见报,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此举,将使人大常委会履职和“一府两院”办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更为直接,对建设“透明人大”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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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报道认为:绵阳全面公布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以及承办人,在全国尚属首例,此举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更是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人民日报报道,多数市民认为这是对代表履职的肯定,是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南方周末认为:公布代表建议可以激发代表的责任感,也是思想财富的共享和再利用。新华社报道:绵阳市人大采取的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压力会变动力,有利于政府认真解决百姓疾苦,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大河报认为,四川绵阳此举开了全国之先河,应该推广为一项制度。光明网评论:此举是人大工作的一个改革。有了人民的监督,选民利益才有可能得到较好体现,政府才不会懈怠。它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构建,必将激发出更多、更积极的公民表达。对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袁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