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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跨国公司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进行逃避税,美国于1962年通过了肯尼迪法案,受控外国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简称CFC)税制在《国内税收法典》F分部得以体现。由于该税制能够有效地限制纳税人的延期纳税或避税行为,因而,德国、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新西兰等20多个国家也先后对CFC进行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