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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中国的学术领域沾染了日益浓厚的行政色彩。其表现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学术团体行政化。一些全国性学会为正部或副部级(或视兼任会长的领导的级别而定),省级学会为正厅或副厅级,依此类推。其二,报刊、出版社行政化。人为地将报刊、出版社分为三六九等。其三,学术评价行政化。在各类评奖、“精品工程”、职称评定、业务考核等活动中,绝大多数单位都用行政级别作为衡量论文、著作学术水平和价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