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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对小学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了以下阶段性目标: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并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文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这些目标对于三年级的作文教学来说,可以归结为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