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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时代的到来,公共领域似乎又找到新的生存空间,关于网络与公共领域关系的研究也层出不穷。网络所拥有的自由、匿名、平等、开放等特点,似乎天然具备了公共领域的所有要求,而学术界对其公共领域的潜力也以乐观为主,如郭玉锦、王欢(2005)认为“互联网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空间,提供一个全新的人类互动的场域,这个场域的部分空间形成了全新的公共领域”。①李蕉更是认为“传统媒体‘得而复失’的公共领域,能在博客受众‘失而复得’”。②网络真的能肩负起世人赋予的重任吗?网络公共领域的现状与水平到底如何?这将是本文期待回答的问题。
【关键词】公共领域 网络论坛 现实性
所谓公共领域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作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立足于不受公共权力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③自1962年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提出这一概念后,公共领域就一直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其形式也由18世纪的咖啡馆发展为后来的大众传播媒介。但在公共领域政治功能转型时“传播机构最初的基础被彻底颠覆了……由于商业化以及在经济、技术和组织上的一体化,它们变成了社会权利的综合体……公共传媒的批判功能不断受到侵害”,④由传媒所代表的公共领域逐渐式微。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时代的到来,公共领域似乎又找到新的生存空间。在学术界对于网络公共领域潜力极为乐观的情况下,其现实水平到底如何?我们也许有必要做更为冷静的思考。
针对论坛中网民素质的诟病,一直是部分学者否定网络公共领域潜力的重要原因,介于此,我们将选取用户群素质较高的高校BBS作为研究对象,从而排除用户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另外以往关于网络公共领域的研究,除了纯理论可行性的探讨外,大部分以特定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如唐大勇、施喆(2001)关于“中美撞机事件”的研究、陈红梅(2005)关于“宝马撞人案”的研究等,此类研究虽然可以展现特殊事件期间论坛的动向,但却无法体现常态下网络公共领域的水平,因此我们决定对某一论坛进行长达一个季度的跟踪研究,以期发现常态下状况。考虑到以上因素,最终我们选取南京大学“小百合”BBS作为研究对象,并选取2007年10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每天23:30时的“十大热门话题”⑤作为研究文本。通过归纳总结,将话题分为“娱乐休闲”、“信息告知”、“公共事务”、“个人情感”以及“其他”五种类型,每个话题只归入一种类型,并实时统计发帖ID、回帖ID数、点击数、回帖数等数据,以备下面分析使用。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存在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私人组成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3)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众舆论。⑥下面我们将从话题的“公共性”以及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构成的三个条件出发,来检验当前网络论坛公共领域的水平:
一、话题不具“公共性”
在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定义中,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公共领域的讨论应当限定在一般话题之上,只有当“公共事务”纳入批判的视野,公共领域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则就算讨论的再热烈也对社会无益。在我们对选取的920个“十大热门话题”归类后发现,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话题有126个,仅占话题总数的13.7%!其中校内事务话题83个,社会事务话题有43个。
由于校园BBS的特殊性,校内活动信息的告知帖占据了较大的比重,但即使排除“信息告知”类型的话题,“公共事务”类话题也仅占剩余704个话题的17.9%,其水平与“个人情感”类话题相近。由此可见人们对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只占少数。并且从下表我们还可以发现,公共事务的点击数较高,但点击回帖值(点击数与回帖数的比值,即意味着点击几次后发生一次回帖)却最高,这也就意味着人们更习惯于观看,而不是热衷于公共事务的讨论。相关研究表明,其他一些非校园BBS也有相似现象⑦。我们很难相信,一个“娱乐休闲”与“个人情感”类话题远远多于“公共事务”的论坛,一个更倾向于观看而不是讨论的论坛,可以肩负哈贝马斯赋予公共领域的期待。
二、地位不具“平等性”
在公共领域内,个体摆脱了社会赋予的等级、地位等身份的象征,以一种完全平等的“理性自然人”的身份进行着讨论。随着传统大众媒介“把关人”理论的提出及其商业化的发展,平等性原则受到极大挑战,因而也造成了公共领域在大众媒介的式微。但以匿名参与讨论的网络论坛,似乎天然消释了社会身份的影响,使得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平等讨论的可能,而这也是学术界认为网络具备公共领域潜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王君平(2004)、郭玉锦、王欢(2005)。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以平等著称的网络论坛中也存在着等级差异(贾文凤(2006)、静恩英、杨励轩(2007),其权力结构并不是众人平等的扁平状,而是以网管、版主、资深网民和普通网民为梯度所组成的金字塔状,相关研究发现版主和资深网民具有较强的影响论坛议题的能力。我们对920个“十大热门话题”发帖ID统计后发现,期间共有668个ID发帖,其中2次或2次以上“十大热门话题”的ID数为107,仅有一次的ID数为561。“561”这个数字让我们觉得似乎每个ID都平等的拥有获得“十大”的潜力,但稍作分析我们却发现,2次或2次以上的107个ID共发了359个“十大”帖,即16%的ID占据了39%的“热门话题”!貌似平等的网络论坛,每个ID受关注及其影响的程度却是不同的,虽然网络消释了ID背后的身份,但却依照自己的规则赋予了其网络地位,而这也阻碍了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平等辩论的实现。
三、交流不具“互动性”
与传统媒介单向的传播方式相比,网络的互动性更接近于面对面交流,其具有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复合的特征,让学者们看到了公共领域在网络复兴的潜力。但网络互动真的如学者们想象的那样频繁吗?网络论坛真的符合公共领域关于“充分沟通”的要求吗?
为了验证论坛的讨论程度,我们对各类型话题的单位ID回帖值(即每个ID在某一话题中回帖的平均值)进行了加权运算,方法如下:
P=单位ID回帖值
K=该类型话题编号
Hk=K帖回帖数
Dk=K帖回帖ID数
N=该类型话题总数
经过运算得出下表结果: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事务”类话题的“单位ID讨论值”最高,即与其他类型话题相比,参与者对于“公共事务”类话题重复发言率最高,这是让我们值得欣慰的结果。但就算这最高值,也只有1.17373,相当于100个ID中仅有17个曾发言过两次!如果考虑到重复发言间的相关性,“单位ID讨论值”则会更低。由此可见网络论坛里固定ID间持续互动的几率较低,更多的是别人对前面观点进行总结和继续讨论,很难有完整的思路进行表述,而对于误解、跑题等状况则更是见怪不怪。虽然网络在技术上赋予了人们持续互动的能力,但实际讨论中实现的却少得可怜。
四、讨论不具“理性”
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领域内,人们可以“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⑧,“理性辩论”在公共领域功能实现的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所谓“理性辩论”,即要求参与者的讨论必须具有论证性,判断的根据只存在于论证的过程中,理性的准则亦只存在于论辩程序中,而整个辩论过程最终指向的是较好的论证,而不是其他的外在考虑。
(编号102608表示10月26日排名第8的话题)
为了检验“热门话题”讨论的理性程度,我们将“公共事务”类话题依据总回帖数从小到大排列,并按照等差数列从中选取第1、21、41、61、81、101和121帖。由上表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大部分回帖集中于“10字及以下”、“11-20字”以及“21-50字”三类,而“51-100字”与“100字以上”类的回帖则少之又少。加权运算后我们发现(计算方法与单位ID讨论值相似),50字及以下的回帖占总回帖数的91.5%!很难相信参与者可以在50字以内将自己的论点、论据及论证表述清楚,充斥论坛更多的是“顶”、“支持lz(楼主)”之类感情的倾泻、观点的堆积,而对话题能够提出自己观点并加以逻辑论证的回帖,则如凤毛麟角般难得一见。没有“理性辩论”的公共领域,无论其先天条件多么具有优势,也无法肩负人们赋予其的期待!
结论:网络具有的自由、匿名、平等、开放等优势,让人们看到了公共领域在网络中复兴的潜力,但网络公共领域的现状却让我们感到失望:在现阶段的网络论坛中,主题的诉求明显倾向于使用和满足(娱乐或情感),而非维护公共利益;参与者更追求感情的倾泻与观点的堆积,而非符合逻辑的理性辩论,貌似平等的新世界造就了新一代的“网络权贵”!在精英控制的“伪公共领域”中,我们享受着话语狂欢,但却迷失了理智的方向。■
注释
①郭玉锦、王欢,“网上公共领域”,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7月
②李蕉,“博客:收复公共失地”,《学术界》2007年第3期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
④【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页
⑤“十大热门话题”统计从24小时前至当前时刻的各个版面的每个主题文章数,同一ID的文章不重复统计;然后按ID数量排列,取前十个话题,发帖时间满24小时自动撤下。
⑥【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205页
⑦静恩英、杨励轩,“网络公共领域的现实考察”,《新闻界》2007年第1期
⑧【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作者: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公共领域 网络论坛 现实性
所谓公共领域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作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立足于不受公共权力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③自1962年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提出这一概念后,公共领域就一直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其形式也由18世纪的咖啡馆发展为后来的大众传播媒介。但在公共领域政治功能转型时“传播机构最初的基础被彻底颠覆了……由于商业化以及在经济、技术和组织上的一体化,它们变成了社会权利的综合体……公共传媒的批判功能不断受到侵害”,④由传媒所代表的公共领域逐渐式微。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时代的到来,公共领域似乎又找到新的生存空间。在学术界对于网络公共领域潜力极为乐观的情况下,其现实水平到底如何?我们也许有必要做更为冷静的思考。
针对论坛中网民素质的诟病,一直是部分学者否定网络公共领域潜力的重要原因,介于此,我们将选取用户群素质较高的高校BBS作为研究对象,从而排除用户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另外以往关于网络公共领域的研究,除了纯理论可行性的探讨外,大部分以特定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如唐大勇、施喆(2001)关于“中美撞机事件”的研究、陈红梅(2005)关于“宝马撞人案”的研究等,此类研究虽然可以展现特殊事件期间论坛的动向,但却无法体现常态下网络公共领域的水平,因此我们决定对某一论坛进行长达一个季度的跟踪研究,以期发现常态下状况。考虑到以上因素,最终我们选取南京大学“小百合”BBS作为研究对象,并选取2007年10月17日至2008年1月16日每天23:30时的“十大热门话题”⑤作为研究文本。通过归纳总结,将话题分为“娱乐休闲”、“信息告知”、“公共事务”、“个人情感”以及“其他”五种类型,每个话题只归入一种类型,并实时统计发帖ID、回帖ID数、点击数、回帖数等数据,以备下面分析使用。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存在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私人组成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3)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众舆论。⑥下面我们将从话题的“公共性”以及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构成的三个条件出发,来检验当前网络论坛公共领域的水平:
一、话题不具“公共性”
在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定义中,一个重要的关键词是“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公共领域的讨论应当限定在一般话题之上,只有当“公共事务”纳入批判的视野,公共领域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则就算讨论的再热烈也对社会无益。在我们对选取的920个“十大热门话题”归类后发现,与“公共事务”有关的话题有126个,仅占话题总数的13.7%!其中校内事务话题83个,社会事务话题有43个。
由于校园BBS的特殊性,校内活动信息的告知帖占据了较大的比重,但即使排除“信息告知”类型的话题,“公共事务”类话题也仅占剩余704个话题的17.9%,其水平与“个人情感”类话题相近。由此可见人们对于“公共事务”的讨论只占少数。并且从下表我们还可以发现,公共事务的点击数较高,但点击回帖值(点击数与回帖数的比值,即意味着点击几次后发生一次回帖)却最高,这也就意味着人们更习惯于观看,而不是热衷于公共事务的讨论。相关研究表明,其他一些非校园BBS也有相似现象⑦。我们很难相信,一个“娱乐休闲”与“个人情感”类话题远远多于“公共事务”的论坛,一个更倾向于观看而不是讨论的论坛,可以肩负哈贝马斯赋予公共领域的期待。
二、地位不具“平等性”
在公共领域内,个体摆脱了社会赋予的等级、地位等身份的象征,以一种完全平等的“理性自然人”的身份进行着讨论。随着传统大众媒介“把关人”理论的提出及其商业化的发展,平等性原则受到极大挑战,因而也造成了公共领域在大众媒介的式微。但以匿名参与讨论的网络论坛,似乎天然消释了社会身份的影响,使得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平等讨论的可能,而这也是学术界认为网络具备公共领域潜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王君平(2004)、郭玉锦、王欢(2005)。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以平等著称的网络论坛中也存在着等级差异(贾文凤(2006)、静恩英、杨励轩(2007),其权力结构并不是众人平等的扁平状,而是以网管、版主、资深网民和普通网民为梯度所组成的金字塔状,相关研究发现版主和资深网民具有较强的影响论坛议题的能力。我们对920个“十大热门话题”发帖ID统计后发现,期间共有668个ID发帖,其中2次或2次以上“十大热门话题”的ID数为107,仅有一次的ID数为561。“561”这个数字让我们觉得似乎每个ID都平等的拥有获得“十大”的潜力,但稍作分析我们却发现,2次或2次以上的107个ID共发了359个“十大”帖,即16%的ID占据了39%的“热门话题”!貌似平等的网络论坛,每个ID受关注及其影响的程度却是不同的,虽然网络消释了ID背后的身份,但却依照自己的规则赋予了其网络地位,而这也阻碍了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平等辩论的实现。
三、交流不具“互动性”
与传统媒介单向的传播方式相比,网络的互动性更接近于面对面交流,其具有的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复合的特征,让学者们看到了公共领域在网络复兴的潜力。但网络互动真的如学者们想象的那样频繁吗?网络论坛真的符合公共领域关于“充分沟通”的要求吗?
为了验证论坛的讨论程度,我们对各类型话题的单位ID回帖值(即每个ID在某一话题中回帖的平均值)进行了加权运算,方法如下:
P=单位ID回帖值
K=该类型话题编号
Hk=K帖回帖数
Dk=K帖回帖ID数
N=该类型话题总数
经过运算得出下表结果: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共事务”类话题的“单位ID讨论值”最高,即与其他类型话题相比,参与者对于“公共事务”类话题重复发言率最高,这是让我们值得欣慰的结果。但就算这最高值,也只有1.17373,相当于100个ID中仅有17个曾发言过两次!如果考虑到重复发言间的相关性,“单位ID讨论值”则会更低。由此可见网络论坛里固定ID间持续互动的几率较低,更多的是别人对前面观点进行总结和继续讨论,很难有完整的思路进行表述,而对于误解、跑题等状况则更是见怪不怪。虽然网络在技术上赋予了人们持续互动的能力,但实际讨论中实现的却少得可怜。
四、讨论不具“理性”
哈贝马斯认为在公共领域内,人们可以“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⑧,“理性辩论”在公共领域功能实现的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所谓“理性辩论”,即要求参与者的讨论必须具有论证性,判断的根据只存在于论证的过程中,理性的准则亦只存在于论辩程序中,而整个辩论过程最终指向的是较好的论证,而不是其他的外在考虑。
(编号102608表示10月26日排名第8的话题)
为了检验“热门话题”讨论的理性程度,我们将“公共事务”类话题依据总回帖数从小到大排列,并按照等差数列从中选取第1、21、41、61、81、101和121帖。由上表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大部分回帖集中于“10字及以下”、“11-20字”以及“21-50字”三类,而“51-100字”与“100字以上”类的回帖则少之又少。加权运算后我们发现(计算方法与单位ID讨论值相似),50字及以下的回帖占总回帖数的91.5%!很难相信参与者可以在50字以内将自己的论点、论据及论证表述清楚,充斥论坛更多的是“顶”、“支持lz(楼主)”之类感情的倾泻、观点的堆积,而对话题能够提出自己观点并加以逻辑论证的回帖,则如凤毛麟角般难得一见。没有“理性辩论”的公共领域,无论其先天条件多么具有优势,也无法肩负人们赋予其的期待!
结论:网络具有的自由、匿名、平等、开放等优势,让人们看到了公共领域在网络中复兴的潜力,但网络公共领域的现状却让我们感到失望:在现阶段的网络论坛中,主题的诉求明显倾向于使用和满足(娱乐或情感),而非维护公共利益;参与者更追求感情的倾泻与观点的堆积,而非符合逻辑的理性辩论,貌似平等的新世界造就了新一代的“网络权贵”!在精英控制的“伪公共领域”中,我们享受着话语狂欢,但却迷失了理智的方向。■
注释
①郭玉锦、王欢,“网上公共领域”,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7月
②李蕉,“博客:收复公共失地”,《学术界》2007年第3期
③【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
④【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页
⑤“十大热门话题”统计从24小时前至当前时刻的各个版面的每个主题文章数,同一ID的文章不重复统计;然后按ID数量排列,取前十个话题,发帖时间满24小时自动撤下。
⑥【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205页
⑦静恩英、杨励轩,“网络公共领域的现实考察”,《新闻界》2007年第1期
⑧【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作者: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