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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PR-2018-0130026鲁财文资[2018]36号各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影视精品推进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