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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是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
一、目前农民收入状况
农民收入问题已成为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重要问题。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9%,而1997年开始便急转直下逐年回落:1997-2004年,农民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6、4.3、4.0、2.1个百分点,但增幅却分别同比下降4.4、0.3、0.3、1.9个百分点,这5年降幅总共6.9个百分点。由于农业的产业特点,农村达到小康水平比城镇要困难得多。统计资料显示,在全部居民储蓄中,城乡比例为8:2。2004年城乡消费比值约为3:1,9亿农民的消费额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
二、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
1、农业结构不合理,结构调整缓慢。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农民增收,狠抓了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运用行政手段的多,市场运作的少,农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的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缺乏竞争力。二是一般性的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附加值低,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三是区域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加之,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产品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农产品供求矛盾由总量为主转向以结构为主,从而致使大宗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相对过剩,出现“卖难”和价格下降。
2、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持续放慢甚至下降。农民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转移性收入三部分构成。从这三项收入变化看,工资性收入和财产转移性收入虽然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而经营性收入增长却持续放慢甚至下降。究其原因,(1)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受农产品产量供给相对过剩影响,农产品价格水平近几年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据调查,目前小麦、玉米市场价格分别比2001年同期下降0.34元和0.12元。棉花收购价格虽赶不上粮食价格降幅大,但也有所下降。(2)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二十世纪90年代,国家曾几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随之上涨。这样提高的农产品收购价格给农民带来的利益都被增幅更猛的农业生产成本所抵销。
3、传统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生产组织致使经营分散,生产经营方式简单粗放,形不成规模,且集约化经营程度低,难以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农民分散生产,这就决定农业生产经营难以采用规模化的现代耕作手段,播种、管理、收获各个环节有的仍处于原始状态。生产单位规模不经济、农业投入能力差、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投入产出水平低的状况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农民资本扩张和膨胀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农业生产一直没走上自我发展壮大的良性循环。
三、提高农民收入的建议
1、加快农业品种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结构调整总的目标,是要提高优质农产品加工业比重,提高非农产业比重,提高非农人口比重。实现上述目标要从两方面人手:城乡结构、品种结构。因此,农业要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唯有发展优质产品。一是要加大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推广力度,对适应市场需要,适应生态条件的种养业优良品种,应集中必要的人才,技术、资金重点繁育和—推广。二是扩大优质品种的生产规模。现在我国农产品真正优质的,生产规模不大,高档精品不多。对优质产品的生产,必须搞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只有形成规模,才能形成市场,形成品牌,才能稳定价格。三是抓品牌,品牌是优质农产品的形象,我们要立足现有基础运用科技手段,把握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宣传等每一个环节,打出农产品的品牌,四是注重产品的质量标准。优质商品都是有严格质量标准的,国外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很高,我们过去比较忽视,产品的质量标准都很低,管理体系不健全,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今后应在提高质量的同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五是实行优质优价。特别是对没有放开的粮食,烤烟等农产品,必须优质优价收购,以保护生产者的利益,促进结构调整优化。
2、培育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应加大培育和发展的力度,使之成为联结农民闯市场的纽带。一是要按照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分离,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建立大合作经济组织,乡镇机构改革应与培育合作经济组织结合起来,指导和帮助农民从事生产经营。二是深化农村供销社、信用社的改革,建立以供销社,信用社系统为“母体”的合作社系统。在行政村范围内组建基层合作总社,在县级以上组建与行政组织相对应的合作联社,通过合作社把农民联系起来;三是继续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大户,民间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发展。四是运用市场机制,实行规范运作,严格法制管理。五是制定扶持政策,创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壮大的宽松环境。
3、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关键是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创造农民进城的条件,一是继续发展乡镇企业,突出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小城镇。农村城镇化,主体是农民,关键是要吸引农民到小城镇办产业。三是抓好劳务输出。首先要加强组织引导,继续占领沿海地区劳务市场,其次,引导农村劳动力向西部进军,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进军。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回流到当地办厂兴业,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
4、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商品率和综合效益。农业产业化,按区域化布局形成专业化生产,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形成产业链,产、加、销各环节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因此,抓产业化经营,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好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只有通过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二是抓龙头企业建设,通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把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多层次转化增值。三是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建设“订单式”农业模式,形成新型的农业经营机制。
5、强化对农民和农业直接补贴,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民和农业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如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2)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把属于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3)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财政的收支范围,建立“以收定支”的新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按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将过去乡镇各部门“自收自支”的不规范化管理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的规范化管理。
一、目前农民收入状况
农民收入问题已成为新的历史时期的一个重要问题。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9%,而1997年开始便急转直下逐年回落:1997-2004年,农民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6、4.3、4.0、2.1个百分点,但增幅却分别同比下降4.4、0.3、0.3、1.9个百分点,这5年降幅总共6.9个百分点。由于农业的产业特点,农村达到小康水平比城镇要困难得多。统计资料显示,在全部居民储蓄中,城乡比例为8:2。2004年城乡消费比值约为3:1,9亿农民的消费额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
二、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
1、农业结构不合理,结构调整缓慢。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农民增收,狠抓了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运用行政手段的多,市场运作的少,农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是农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的质量不高,大路货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缺乏竞争力。二是一般性的品种多,专用品种少;初级产品多,附加值低,加工产品少,精深加工产品更少。三是区域结构高度雷同,产品品种在较大区域内大体一致,不同程度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加之,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产品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农产品供求矛盾由总量为主转向以结构为主,从而致使大宗农产品普遍供大于求,相对过剩,出现“卖难”和价格下降。
2、农业经营性收入增长持续放慢甚至下降。农民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转移性收入三部分构成。从这三项收入变化看,工资性收入和财产转移性收入虽然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而经营性收入增长却持续放慢甚至下降。究其原因,(1)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受农产品产量供给相对过剩影响,农产品价格水平近几年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据调查,目前小麦、玉米市场价格分别比2001年同期下降0.34元和0.12元。棉花收购价格虽赶不上粮食价格降幅大,但也有所下降。(2)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二十世纪90年代,国家曾几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但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也随之上涨。这样提高的农产品收购价格给农民带来的利益都被增幅更猛的农业生产成本所抵销。
3、传统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生产组织致使经营分散,生产经营方式简单粗放,形不成规模,且集约化经营程度低,难以适应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农民分散生产,这就决定农业生产经营难以采用规模化的现代耕作手段,播种、管理、收获各个环节有的仍处于原始状态。生产单位规模不经济、农业投入能力差、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投入产出水平低的状况仍然没有很好解决。农民资本扩张和膨胀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农业生产一直没走上自我发展壮大的良性循环。
三、提高农民收入的建议
1、加快农业品种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农业结构调整总的目标,是要提高优质农产品加工业比重,提高非农产业比重,提高非农人口比重。实现上述目标要从两方面人手:城乡结构、品种结构。因此,农业要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唯有发展优质产品。一是要加大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推广力度,对适应市场需要,适应生态条件的种养业优良品种,应集中必要的人才,技术、资金重点繁育和—推广。二是扩大优质品种的生产规模。现在我国农产品真正优质的,生产规模不大,高档精品不多。对优质产品的生产,必须搞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只有形成规模,才能形成市场,形成品牌,才能稳定价格。三是抓品牌,品牌是优质农产品的形象,我们要立足现有基础运用科技手段,把握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宣传等每一个环节,打出农产品的品牌,四是注重产品的质量标准。优质商品都是有严格质量标准的,国外对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很高,我们过去比较忽视,产品的质量标准都很低,管理体系不健全,致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大幅下降,今后应在提高质量的同时加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五是实行优质优价。特别是对没有放开的粮食,烤烟等农产品,必须优质优价收购,以保护生产者的利益,促进结构调整优化。
2、培育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应加大培育和发展的力度,使之成为联结农民闯市场的纽带。一是要按照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分离,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建立大合作经济组织,乡镇机构改革应与培育合作经济组织结合起来,指导和帮助农民从事生产经营。二是深化农村供销社、信用社的改革,建立以供销社,信用社系统为“母体”的合作社系统。在行政村范围内组建基层合作总社,在县级以上组建与行政组织相对应的合作联社,通过合作社把农民联系起来;三是继续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大户,民间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发展。四是运用市场机制,实行规范运作,严格法制管理。五是制定扶持政策,创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壮大的宽松环境。
3、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关键是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创造农民进城的条件,一是继续发展乡镇企业,突出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小城镇。农村城镇化,主体是农民,关键是要吸引农民到小城镇办产业。三是抓好劳务输出。首先要加强组织引导,继续占领沿海地区劳务市场,其次,引导农村劳动力向西部进军,参与西部大开发,引导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进军。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回流到当地办厂兴业,创造新的就业空间。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的素质。
4、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商品率和综合效益。农业产业化,按区域化布局形成专业化生产,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形成产业链,产、加、销各环节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因此,抓产业化经营,必须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好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只有通过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二是抓龙头企业建设,通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把产、加、销各环节有机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多层次转化增值。三是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建设“订单式”农业模式,形成新型的农业经营机制。
5、强化对农民和农业直接补贴,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民和农业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如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2)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改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乡统筹费,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和义务工,取消农村教育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政策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把属于农民合理负担的“费”改为“税”,将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通过税收体现出来,从制度上为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提供法律保证。(3)调整和完善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要求,科学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财政的收支范围,建立“以收定支”的新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按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将过去乡镇各部门“自收自支”的不规范化管理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拨付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