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文化自信的源泉。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在侗族非遗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对此,应当加强对三江侗族非遗的法律保护,通过加快非遗权利主体立法,重点完善非遗"活态"保护与传承机制,加强非遗"生态"文化保护建设以及将非遗保护与民俗风情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非遗"动态"保护与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