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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与反腐败活动在特定的制度条件下构成一种博弈关系,研究二者的博弈均衡有助于我们得出最优的反腐败策略。反腐败活动存在着自身的社会成本与收益,其成本包括直接的立法、执法成本和间接的守法成本,其收益就是避免了腐败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反腐败必须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寻求经济上的合理界限。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和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