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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下面称新“课标”)在“课程性质”中开门见山地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段话值得我们每位语文教师细细品味。
首先,新“课标”界定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范畴这是对语文课程性质的重要阐释,也揭示了语文课程最主要的关系,即人与语言的关系。“祖国语言文字”是语文的基本内涵与核心元素,也是语文教育的逻辑起点与最终归宿。这个界定告诉我们语文课程“学什么”“怎么学”两大问题。“学什么”?语言文字运用。阅读教学不再是“理解”课文内容为主、为目的,而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理解”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运用”才是目的。只有“理解”而达不到“运用”,语文教学就没有达到目标。学习一篇课文,知道写了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么写,仅仅是理解;我该怎么写,怎么说,才是运用。当然,运用学到的理解方法,去理解文章“写了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么写”也是运用。语言文字还有一个“习得”的特点——很多时候,不求甚解,看得多了,听得多了,就会运用。课程性质准确的界定给教师今后的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指明了方向。“怎么学”呢?不要单一地孤立地学,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语文课程内部知识之间等都需综合起来,让学生在言语实践中学习语言,在文字运用中学习文字。这里的“运用”不只是说和写,也指倾听和阅读。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文本特色的迥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教学的种种举措和行为也都应该指向这个核心,那就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比如小学生识字写字,既是一种能力训练,又是文化熏陶,还是一种习惯、修养的生成。如“”,在“车”“丰”等字中表现为悬针;在“果”“米”等字中表现为垂露;书写“背”“青”等字的竖画时略为右弓;而在“古”“南”等字中(第二笔)则略为左斜。正如中央电视台“开心学国学”栏目主题歌所唱: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一画蝶成双,一撇鹊桥上,一钩游江南,一点茉莉香……
其次,新“课标”突出“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语文的“综合”,既有听说读写的综合,又有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综合;既有以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为核心的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语言积累(文化底蕴)、审美情趣、思想道德、思想品质、学习方法习惯的综合,也有跟其他学科的综合。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语文是一门实践性课程,而不仅是一门知识性课程,语文课应该是学生自己进行语言实践即听说读写的过程,而不能变成单纯的“听讲课”或“问答课”。以阅读教学为例,课堂上应该有更多的时间让学生自己读书、涵泳、体验、感受、思考、练习。多读:读既是实践,又是训练;既是感悟,又是熏陶;既有理解,又有体验;既有语感的培养,又有情感的陶冶;既是规范的书面语言的内化过程,又是学生心灵净化、习性养成过程。读既是一种语文能力,也是一种语文手段。作为能力,要求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个性化”;作为手段,要求做到把死的文本读“活”,把繁的文本读“简”。多写:在模仿中写,领悟文本表达方式;在想象中写,训练学生思维想象能力;在升华时写,激发学生情感;在感悟后写,深化对文本思想的理解。有时,我们也可以把几种写有机整合到一起,既关注表达形式,又关注思想内容、情感体验。如学习《走,我们去植树》一课,第一节“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可以引导学生想象、表达:春天来了,花红,树绿,草青,鸟欢……一切都生机勃勃,少先队员们趁着大好春光,拿着树苗,扛着铁锹,拎着水桶,迈着轻快的脚步,唱着愉快的歌儿,兴高采烈地去植树……学完全文,可以模仿课文写“走,我们去郊游”“走,我们去运动”等内容的诗歌。
第三,语文课程要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世界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生涉世尚浅,他们对世界充满惊奇感,对事物满怀好奇心,可以说,好奇、好动、爱幻想是他们的基本特点。小学生天真无邪,应让他们逐步懂得如何分辨真假是非,如何分辨真善美丑,从小教给他们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培养好习惯,是十分重要的。语文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学习需求、兴趣和困难,让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服务。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读课本、做题目,应该受到文化的熏陶、情感的启迪,语言的浸润,在此过程中获得精神的成长。语文教学中的人文精神不是“口头禅”,不是附在语言上的思想符号,不是概念化的道德标签。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让精神的力量随着语言流淌,进入学生的心灵,为学生今天和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让学生学习后变得更生动,更有生机,更具生命力。
第四,新“课标”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一理念。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更加丰富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促进学生在语文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思想观念多方面和谐地发展。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就是在扎实打好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的基础的过程中,注重优秀文化对学生的熏染,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道德修养、审美情趣得到提升,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得到培养。这一切不应当是附加的,不是一加一,更不是穿鞋戴帽,而应是有机结合,自然而然展开的。语文课要有“语文味”,“语文味就是语文的本色。以字词句篇为基础,以熏陶涵养为目的,养成阅读书籍的习惯,培养欣赏文学的能力,训练写作文章的技能。”(叶圣陶语)语文是实打实的,“语文姓语”,就是要多读多写,我们应充分遵循语言的特点和规律,读才能得文,才能知道遣词造句的奥妙,感受祖国语言表达形式的美。实践证明,唯有扎实地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学生的语文素养才能真正得到提升。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
首先,新“课标”界定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范畴这是对语文课程性质的重要阐释,也揭示了语文课程最主要的关系,即人与语言的关系。“祖国语言文字”是语文的基本内涵与核心元素,也是语文教育的逻辑起点与最终归宿。这个界定告诉我们语文课程“学什么”“怎么学”两大问题。“学什么”?语言文字运用。阅读教学不再是“理解”课文内容为主、为目的,而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理解”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运用”才是目的。只有“理解”而达不到“运用”,语文教学就没有达到目标。学习一篇课文,知道写了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么写,仅仅是理解;我该怎么写,怎么说,才是运用。当然,运用学到的理解方法,去理解文章“写了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么写”也是运用。语言文字还有一个“习得”的特点——很多时候,不求甚解,看得多了,听得多了,就会运用。课程性质准确的界定给教师今后的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指明了方向。“怎么学”呢?不要单一地孤立地学,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语文课程内部知识之间等都需综合起来,让学生在言语实践中学习语言,在文字运用中学习文字。这里的“运用”不只是说和写,也指倾听和阅读。语文教学可以因教师风格的差异、文本特色的迥异而异彩纷呈,但是教学目标和内容都必须围绕一个核心,教学的种种举措和行为也都应该指向这个核心,那就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比如小学生识字写字,既是一种能力训练,又是文化熏陶,还是一种习惯、修养的生成。如“”,在“车”“丰”等字中表现为悬针;在“果”“米”等字中表现为垂露;书写“背”“青”等字的竖画时略为右弓;而在“古”“南”等字中(第二笔)则略为左斜。正如中央电视台“开心学国学”栏目主题歌所唱:一横长城长,一竖字铿锵,一画蝶成双,一撇鹊桥上,一钩游江南,一点茉莉香……
其次,新“课标”突出“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语文的“综合”,既有听说读写的综合,又有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综合;既有以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为核心的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语言积累(文化底蕴)、审美情趣、思想道德、思想品质、学习方法习惯的综合,也有跟其他学科的综合。语文学习应注重听说读写的相互联系,注重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语文是一门实践性课程,而不仅是一门知识性课程,语文课应该是学生自己进行语言实践即听说读写的过程,而不能变成单纯的“听讲课”或“问答课”。以阅读教学为例,课堂上应该有更多的时间让学生自己读书、涵泳、体验、感受、思考、练习。多读:读既是实践,又是训练;既是感悟,又是熏陶;既有理解,又有体验;既有语感的培养,又有情感的陶冶;既是规范的书面语言的内化过程,又是学生心灵净化、习性养成过程。读既是一种语文能力,也是一种语文手段。作为能力,要求做到“正确、流利、有感情、个性化”;作为手段,要求做到把死的文本读“活”,把繁的文本读“简”。多写:在模仿中写,领悟文本表达方式;在想象中写,训练学生思维想象能力;在升华时写,激发学生情感;在感悟后写,深化对文本思想的理解。有时,我们也可以把几种写有机整合到一起,既关注表达形式,又关注思想内容、情感体验。如学习《走,我们去植树》一课,第一节“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可以引导学生想象、表达:春天来了,花红,树绿,草青,鸟欢……一切都生机勃勃,少先队员们趁着大好春光,拿着树苗,扛着铁锹,拎着水桶,迈着轻快的脚步,唱着愉快的歌儿,兴高采烈地去植树……学完全文,可以模仿课文写“走,我们去郊游”“走,我们去运动”等内容的诗歌。
第三,语文课程要促进学生的精神成长。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世界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生涉世尚浅,他们对世界充满惊奇感,对事物满怀好奇心,可以说,好奇、好动、爱幻想是他们的基本特点。小学生天真无邪,应让他们逐步懂得如何分辨真假是非,如何分辨真善美丑,从小教给他们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培养好习惯,是十分重要的。语文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学习需求、兴趣和困难,让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服务。学生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读课本、做题目,应该受到文化的熏陶、情感的启迪,语言的浸润,在此过程中获得精神的成长。语文教学中的人文精神不是“口头禅”,不是附在语言上的思想符号,不是概念化的道德标签。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让精神的力量随着语言流淌,进入学生的心灵,为学生今天和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基础,让学生学习后变得更生动,更有生机,更具生命力。
第四,新“课标”坚持“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这一理念。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更加丰富语文课程的价值追求,促进学生在语文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思想观念多方面和谐地发展。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就是在扎实打好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的基础的过程中,注重优秀文化对学生的熏染,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道德修养、审美情趣得到提升,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得到培养。这一切不应当是附加的,不是一加一,更不是穿鞋戴帽,而应是有机结合,自然而然展开的。语文课要有“语文味”,“语文味就是语文的本色。以字词句篇为基础,以熏陶涵养为目的,养成阅读书籍的习惯,培养欣赏文学的能力,训练写作文章的技能。”(叶圣陶语)语文是实打实的,“语文姓语”,就是要多读多写,我们应充分遵循语言的特点和规律,读才能得文,才能知道遣词造句的奥妙,感受祖国语言表达形式的美。实践证明,唯有扎实地进行听说读写的训练,学生的语文素养才能真正得到提升。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