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园林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镇江市公园型避难场所项目在应急设计范围、应急设施与转换设计方面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加强中心城区防灾规划与住宅区、城市道路系统、城市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的衔接逐渐成为共识,以镇江新区银山公园等一批公园型固定避难场所中,责任区划分、用地适宜性选择、设计定位、避难单元布局、消防疏散组织、管理与维护等应急场地设计概念日趋清晰。公园型避难场所的实践给我们也带来了一些启示,为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绿色发展战略,从业者将更加关注集约化、多元化的生态、景观与功能的公园绿地设计理念。
关键词:公园绿地;固定避难场所;应急场地设计;防灾专项规划
镇江古称京口、润州、南徐,是江苏省辖13个地级市之一,国务院确定的国家园林城市和长三角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其下辖京口、润州、丹徒3个市辖区,丹阳、扬中、句容3个县级市,计6个县级行政区;另设镇江新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江高新区(国家级)2个功能区。镇江市东西最大直线距离95.5千米,南北最大直线距离76.9千米,总面积3847平方千米,常住人口为321万人。其中,镇江新区面积22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2万人。
镇江市地处江苏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对本区域影响较大的断裂有北北东向的郯城—庐江断裂带、茅山断裂带,北东向的小海—陈家堡断裂、滁河断裂,北西向(包括北北西向和北西西向)的无锡—江都断裂、南京—湖熟断裂,东西向的幕府山—焦山断裂(焦山—幕府山断裂)、栟茶河断裂等。按国家规定,镇江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0.15g。随着园林城市的不断完善,公园型固定避难场所逐渐成为安全镇江打造的城市建设重点。
一、技术标准执行中的常见问题
1.1 镇江城市地震灾害
镇江自然灾害以水旱为主,偶有冰雹、台风、暴风雨、地震等突发性灾害。历史资料研究表明,历史上镇江地区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最大为5.5级,最近的一次为1930年1月3日的M5.5级地震。1970年以来小震活动也特别活跃,发生了近两百次ML≥1.0级地震,其中有感地震19次。因地处长江下游——黄海地震带内,周边及海域地震比较活跃,镇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波及和影响。
1.2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主要标准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5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76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技术标准通行规则,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深化改革,相继出台了以《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GB/T35624-2017)《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DB32/3709-2019)为主的一系列关于防灾避难的国家与地方标准和建设工程规范。
1.3 公园型固定避难场所建设的常见问题
应急设计范围方面。避难场所规范要求避难场所应优先选择绿地、广场、学校、场馆等公共设施,周边道路通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保障条件较好处。在相关项目实施中发现,无论学校等边界明确的围合空间,还是公园绿地的开放空间,避难应急场地的现状规模不大,都要结合周边道路统筹安排,但是道路一般不可以用于避难宿住,只能承担疏散功能。如项目确有困难需要使用道路布置宿住,应进行交通专项评估。另外,避难场所规范明确有效避难面积指用于人员避难宿住区及配套应急设施的面积,所以,除应急公共服务设施外,有效避难面积尚应计量水电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可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为参照,将管线两侧至少各1.5米水平距离一并纳入。
应急设施设计方面。避难场所规范要求疏散主通道不宜小于7米宽度、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60米长度,而很多公园绿地主园路多为4米宽、道路密度较小,改造时应因地制宜增加回车场地以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同时,按照通用技术标准,适宜性地块无障碍设计应当全覆盖。另外,基本用水量核算的储水量,一般情况下会远远高于消防用水量,所以,条件有限的场地中大体量的抗震水箱通常难以实施,建议以抗震水箱和抗震水井组合系统作为应急储水设施。还有,近些年公园型避难场所建设中,文化展示、健身功能及广告等各类标识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因此,一定要重视应急标识的系统性、引导性与易辩性。
应急转换设计方面。避难场所项目应重点保证永久保障型与紧急转换型建设,公园型固定避难场所尤其要配置好应急指挥监控中心与广播室组成的场所管理区,以及物资储备库和医疗卫生所。通过应急评估,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用地内外现有资源进行紧急引入型设计。同时建议专项功能校验合理安排周期,充分发挥公园型避难场所的常态化维护管理优势。
二、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的修编要点
2.1 城市专项规划
城市专项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指导下,为更有效地实施规划意图,从公众利益角度出发,对城市要素中系统性强、关联度大的内容或对城市整体、长期发展影响巨大的建设项目,及其空间利用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城市专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绿地系统、商业布局、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河湖水系、地下空間、基础设施、抗震防灾等,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中,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系统。因此,在编制人员构成上,城市专项规划需要各相关专业人员与规划师密切配合完成。
2.2 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5-2020)
为解决市区应急保障滞后、防灾避难体系不完整的问题,镇江市积极展开了城市避难场所的专项规划工作。《镇江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5-2020)》于2015年12月经镇江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期2015-2020年,远景至2030年。抗震规划中(至远景期)设置避震疏散场所中心级4处、固定级36处,总计40处。其中28处分布在城市绿地系统的开放式公园绿地中,因为它们成为防灾避难场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