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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东莞市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就医管理政策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将于2014年8月1日正式执行。调整后将允许参保人拥有两个门诊就医点,并下调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参保人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原来50%下调至35%,从而引导参保人理性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