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努力营造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07]27号)要求,现就清理整顿我市有关收费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