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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方置中央三令五申划定的农民减负"高压线"不顾,振振有词地打起了向农民收钱乱摊派的主意,理由是"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是一种谬误。中央明确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更多的是强调农民是受益主体、决策主体——各级政府才是新农村建设义不容辞的投入主体。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