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某女大学毕业生申请职位因性别被拒,遂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杭州某法庭判决该用人单位侵犯了她的平等雇佣权利,须向她支付赔偿,这被称为中国第一例就业性别歧视案。"首例"就业性别歧视案胜诉来之不易,可是带给社会的正面效应显然太过局限。实际上,就业性别歧视案的胜诉不能停留在"首例"。这需要司法对现实层面更为广泛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