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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并没有改变合同的本质特征.但由于网上交易的虚拟性,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在网络购物合同的订立中,判别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另外,合同订立中的要约和承诺的界定以及其撤销、撤回的时间等这些法律问题,能否通过处理传统合同的法律方法去解决,还是需要另外制定一部关于网络合同的法律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