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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涉河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尖锐,省际边界地区水事关系更加复杂,部分地区的水事矛盾突出、问题敏感。为预防省际水事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省际水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黄委于2009年专门制订《黄河流域省际水事纠纷预防调处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并颁布施行。针对如何做好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本文从加大《预案》宣传与贯彻落实、河道巡查和依法查处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