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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禁止医疗机构限制处方外流的方向再次得到明确。《方案》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同时,完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