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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将国有企业改革提到攻坚的战略高度上认识,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采取公司制和集团化的企业组织和管理体制,通过制度创新,赋予企业活力。为此,今年新疆自治区在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时,要求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努力创造条件,按《公司法》要求进行改制,重点在纺织、轻工、机械、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组建若干个具有较强竞争力,销售收入在5-10亿元的企业集团。要求对亏损比较严重、甚至资不抵债的国有小企业,采取转让、拍卖、破产、易地改造、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加快